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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市人民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全面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及核发工作,有关收费单位到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 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后,各收费单位要继续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实施收费情况网上申报。并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于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同时,配合物价、财政部门做好收费公示、统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对不报送资料或不如实申报资料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依法严肃查处。 (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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