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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国鹏
4月29日,广东江门蓬江公安分局组织大型反恐处突演练,其中一个场景是蓬江区棠下镇某村村民因不满拆迁工作,围堵某建筑工地,阻挠现场城管人员执法,进而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当地各警种在110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到场进行维稳处突。 (4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政府组织反恐演练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可把抗拆迁村民当成了假想敌,这显然很挑战公众的心理承受力。 无论这场反恐演练成果何等显著,想必公众都没有心情去欣赏。毫无疑问,在公众看来,这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政府对“反恐”这个词认识不清的问题,而是进一步证实了政府对于村民抗拒拆迁行为的厌恶,以至于不惜“抹黑”。 村民抗拒拆迁甚至是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板子全往村民身上招呼。公众显然有理由担忧,经过了这样的反恐演练洗礼之后,万一真的出现村民因拆迁不满而围堵城管,政府部门会不会直接启动反恐模式予以打击?在绝对的暴力震慑面前,权利连和权力公平博弈的机会都没有了,那样一来,公民权利岂不要面对更加逼仄的生存空间? 哪怕最终当地政府认识到了把抗拆村民当成反恐假想敌的错误,甚至为此道歉,公众也不会高兴起来。毕竟,公众希望看到的,不是通过咬文嚼字帮当地政府纠正对“反恐”这个词的错误认识。 相较于让官员们明白“反恐演练要和抗拆村民保持距离”这一点,更重要的是引导地方政府树立对公民权利的敬畏之心,恪守法治社会最起码的游戏规则,别总跃跃欲试地用暴力去解决村民抗拆问题。否则,就算表面不再将抗拆村民当做反恐演练的假想敌了,官员心中依然会将其视为洪水猛兽。公众的强烈反感充其量是让地方政府学“聪明”了,明白有些想法必须要深埋在心里,绝不能明目张胆地说,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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