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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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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导游骂人”再三重演



  □ 白靖利

  五一期间,云南再曝导游骂人事件。由于游客购物量少,导游在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云南旅游部门3日通报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该旅行社的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
      (5月5日新华社)
  作为市场竞争极为充分的旅游业,却一直乱象频出,可见监管这双“有形之手”并未充分发挥作用。以此次事件为例,若非网友将视频曝光,恐怕公众至今无法知晓,而监管部门也难以发现并查处。在一个又一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相关部门不遗余力地灭明火,而对于行业存在已久的深层次问题之暗火却始终未能灭掉。
  层出不穷的事件表明,尽管游客是旅行社和导游赖以生存的衣食父母,但由于现有的用工机制和薪酬模式,导致与游客直接接触的导游陷入无底薪、无保障、无尊严、无身份的“四无”尴尬。游客不消费,导游就拿不到钱,导致“强制消费”的恶果,也成为游客和导游之间矛盾的导火索。
  导游骂人,自然应当受到严惩,但每次出事后仅仅对当事导游和旅行社进行处罚实属“治标不治本”。止于处罚导游和旅行社的处理,而不铲除旅游乱象生存的土壤,无序竞争下的“低价团”甚至“零负团”等违背市场规律的问题依然存在,基本可以肯定游客“被宰挨骂”的问题还会出现。
  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对旅游乱象的整治也不能仅仅对导游吊销执照了之。起码几个方面都应反思,一是监管部门应该向前走一步,不仅抓好“事后监管”,还要抓好“事前规范”;二是旅行社应按规范经营,走“强制消费”或“搜刮游客”“压榨导游”的盈利之道必是涸泽而渔,最终伤害的是行业本身;三是导游需要强化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服务意识,靠强制、责骂甚至威胁都是自取其咎;四是游客除了积极维权、善于维权外,也应明白,在市场规则下,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希望出低价甚至不出钱享受高品质旅游服务时,风险就已经降临自己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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