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5月5日电 5月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下达2.2亿元资金用于改善民办学前教育条件。 这一资金将根据各地学前教育适龄儿童规模、财力状况、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规模及适龄儿童入园率等因素测算分配,用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资金将用于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以及通过公建民营的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