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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诸城男子朱某醉酒驾驶助力车发生交通事故。5月4日,法院判处朱某拘役一个月。 诸城市密州街道的朱某误认为助力车不是机动车,无需挂牌办证,经常骑着助力车外出。2014年10月13日,朱某酒后驾驶助力车发生交通事故。朱某酒精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案件诉讼审理过程中,朱某提出助力车不是机动车的理由,经鉴定,朱某所驾车辆系机动车。 2015年5月4日,朱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周显江 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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