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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色轿车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黑色别克轿车(右)别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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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上传视频,交警部门公开回应并提醒司机勿做“路怒党”
近日,一位网友@潍坊交警官方微博,并上传了一段其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视频中,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因没有加塞成功,两次别车。交警部门调取黑色别克轿车的违法信息发现,该车有6次违法记录其中3次违反导向车道。5月21日,潍坊交警官方微信对此事做了介绍,并提醒驾驶员,勿做“路怒党”。 遭加塞车两连别 网友传交警视频 5月5日下午,一位叫“哐哐就是捶”网友@潍坊交警官方微博,并上传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其遭遇两连别的经过。21日,潍坊交警官方微信对此事进行了事件还原和说明。 潍坊交警官方微信发布的视频显示,开启行车记录仪的白色轿车正在高新区潍县中路与福寿东街交叉口的左转车道上等待信号灯放行,突然右侧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试图强行变道加塞到白色轿车前方,白色轿车加速,黑色别克轿车加塞失败。随后,这辆黑色别克车尾随白色轿车到福寿东街上,超车到白色轿车前面后两次别车,然后又变道到中间车道,不但在路口强行变道,还走起了S形路线故意压制后方白色轿车。 另一段视频中,该白色轿车在福寿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再次遭遇蛮横驾驶员。一辆出租车趁白色轿车未及时跟进前方车辆的空当,突然从右侧变道过来想要插在白色轿车前方,事发突然,白色轿车来不及减速,两车发生刮擦。 强行变车道违法 开车别意气用事 通过视频中显示的信息,交警部门立即从公安网上调取了黑色别克车的违法信息,结果显示其共有6次违法记录未处理,其中3次是违反导向车道,包括强行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罚条例: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处罚金100元。 同时,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天气炎热,遇到堵车或开车不文明的现象,避免受不良情绪干扰,保持健康心态,勿做“路怒党”。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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