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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不能老停在“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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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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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不能老停在“有望”



  □ 李明志

  有媒体报道,经多方讨论、十多年的修改,个税改革方案今年内有望出台。目前,财政部已成立个税改革专家组,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税率,以及综合征收范围、征管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  (本报今日A2版)
  历经多年的拉锯讨论,个税改革由目前的分类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税制的大方向已经尘埃落定。客观地说,现行的个税制度设计相当的粗糙和简单,对于勤俭持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这种单一分类税制对家庭负担沉重的纳税人并不公平,而由分类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实行“按家庭征收个税”,将纳税家庭的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家庭负担计入抵扣因素,则可以扭转这一局面。
  事实上,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符合国际惯例。为了保证税收公平,不少国家在个税申报的问题上实行的是夫妻联合申报或以家庭为单位申报。而对于普遍深怀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国人而言,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一个家庭的收入水平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准。综上,“按家庭征收个税”完全具备现实可行性,有太多理由要求这一方案尽快落地生根。
  当然,个税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如果实行“按家庭征收个税”的制度,还需综合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不同家庭收入及支出等因素,都需要相关部门抓紧时间研究相关配套落实制度。但这并不味着“按家庭征收个税”的改革探索就有理由久拖不决。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覆盖全面的纳税人识别号,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将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单笔资金往来达到5万元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这便为“按家庭征收个税”改革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尽管现在“按家庭征收个税”一下子铺开不太现实,但可以在征管基础较为完善的地区先行先试,为个税改革趟出一条“血路”。
  个税改革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在顶层多次强调并已着手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的北京下,实行“按家庭征收个税”不能一味隔空喊话,让公众在期盼后又一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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