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要闻时讯 |
第03版
奔跑吧 考生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本报讯 6月9日,家住奎文区水映幸福城小区的李女士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的楼道照明电费,物业一直不管,业主们只能挨家挨户收,然后交给供电部门。“其他小区都是物业交楼道照明电费,为什么我们小区物业不管?我们又不是不交物业费。”李女士不解地说。 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家是在2014年10月份入住该小区的,当时恰好楼道照明电费用完,晚上摸黑上下楼很不方便。后来1单元2楼一户业主先垫付了楼道照明电费,业主们一起凑钱交给该户。虽然每次凑钱并不多,但挨家挨户收钱很麻烦。“毕竟谁也不愿意耽误自己的时间去收钱,最可气的是有一些邻居不自觉,总是拖着不交钱。”李女士无奈地说。 “楼道里的灯坏了物业也不管,还得我们自己更换,这跟没有物业有什么区别呢?”李女士说。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楼道照明电费及维修不在物业服务范围之内,他们只负责小区内单元门外的照明费用。“我们多次接到业主投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决定从7月1日起上调物业费,将楼道照明费用和维修纳入管理范围。”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 常方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