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要闻时讯 |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则不再征收排污费。 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和非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将被分类管理;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申报数据明显不实、逃避纳税等行为的,可提请环保部门审核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7月9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出意见。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