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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抽中汽车,闺蜜平分 |
鞠女士要了汽车,同时给王女士两万元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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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和鞠女士抽到的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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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在城区一家服装商场购物获得抽奖机会,最后幸运抽中特等奖——一辆价值4万余元的轿车,但代她抽中大奖的是好友鞠女士。对于这个“合作”抽中的大奖该如何分配,两人犯了难。6月11日,两家终于商定,轿车归鞠女士所有,但鞠女士要给王女士2万元钱。
朋友代她抽中汽车 如何分配成了难题 近日,潍城区一家服装商场搞促销抽奖活动,消费者购物消费累计99元以上,可参加抽奖1次,满199元可抽两次,满299元可抽3次,以此类推。奖品中有液晶电视、跑步机等大件物品,还有一个重磅级的特等奖——一辆价值4万余元的轿车。活动吸引了不少消费者。 6月7日是活动的最后一天,市民王女士与好友鞠女士一起来到该服装商场购物,期间王女士买了400多元的衣服,得到了3次抽奖机会。在服务台,王女士先后抽奖两次,但手气平平,于是她把最后一次抽奖机会给了同行的鞠女士。鞠女士抽完奖后,大屏幕上即时显示她抽到了特等奖,现场欢呼起来。 惊喜来临,但王女士和鞠女士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辆汽车是鞠女士抽到的,但她并没有在该商场消费,抽中奖后登记的是王女士的名字。但轿车只有一辆,到底该给谁成了难题。商场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状况,当时两位女士都拿不定主意,各自叫了家人来商量汽车该如何分配。 两人从小情同姐妹 多方考虑妥善解决 6月11日,记者见到了王女士和鞠女士。她们告诉记者,两人从小一块长大,又先后来到潍坊工作,感情亲如姐妹。两家商量后,决定轿车归鞠女士所有,鞠女士付给王女士2万元钱。 王女士说,看到抽奖结果后,她和鞠女士都蒙了。这辆车是两人“合作”抽到的,开始她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分配。最后经综合考虑,因为她家已经有车,鞠女士正计划买车,因此决定轿车归鞠女士所有,但鞠女士要给她2万元钱,事情和平解决。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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