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潍坊新闻·民生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讯

第03版
潍坊新闻·民生
 
标题导航
斑马线没多远偏要翻越护栏
2015年06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斑马线没多远偏要翻越护栏
  胜利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以东,一男子正在翻越护栏。




  虽然不远处就是斑马线,但是还是有个别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翻越护栏。6月15日,记者走访城区多个路段发现,在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地方,个别市民为了省路、省时间,会翻越路中间的护栏,不仅给自己带来了危险,也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镜头一 男子不到十分钟往返翻越护栏
  15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城区多个路段发现,翻越护栏的现象时有发生。
  上午10时左右,在奎文区胜利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以东150米处,一名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停靠在胜利东街路北后,手拿一件物品横穿马路。虽然此时东西方向的车流量较大,但男子还是见针插缝地快速跑到了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接着敏捷地翻过了护栏。“太危险了,太危险了。”路过的一位市民连连喊险。
  “我就住在附近,经常沿着胜利东街溜达。前几年翻越护栏的现象还不少,但现在已经非常少了。每当看到这些冒着危险翻越护栏的行人,真为他们捏把汗。”这位市民说。
  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这名男子从路南又以同样的方式翻越护栏,回到路北电动三轮车旁边。期间,由于车流量大,该男子翻过护栏后在马路中间停留了约半分钟。记者看到,一些靠近护栏处的车辆,可能突然发现有人站在护栏旁边,纷纷靠右躲避,有些车辆不停按喇叭,一时间车辆行驶速度缓慢。
  记者看到,其实在该男子翻越护栏位置的东西两侧50米左右,护栏上各有一个人行横道开口。
   镜头二 前后仅十秒从路西翻栏到路东
  当天中午,记者在玉清东街与虞河路口交叉口以北约100米处,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有一名男子翻越路中间护栏,前后仅用了约10秒时间。这名男子在路西走了一段距离后,发现自北向南通行的车辆比较少,便迅速跑到路中间的护栏处。只见他左脚踩着护栏的铁棱,右腿往上一翻,随即整个身体都翻过了护栏。
  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在早春园市场北端的福寿东街上观察了20分钟,仅有一名男子在过马路时没有走斑马线,而是跨越了护栏。这名男子骑着公共自行车沿路北由东向西行驶,在接近早春园市场时候,将公共自行车还了回去。然后,他察看路况后迅速跑到了路中间,没有经过不远处的斑马线,而是爬上了护栏,趁着对面车道上的车辆还没有驶过来,迅速一翻身,成功跨越护栏,并朝着早春园市场跑去。
  记者注意到,该路段每隔一段距离,中间护栏处就有一个人行横道开口,然而还是有个别市民不愿多走几步,而选择翻越护栏。
  “现在护栏开口设计得很合理,但个别市民竟然还是翻护栏。”在早春园市场北端销售水果的张先生说,尤其是上下班时间段,车流量比较多,翻越护栏不仅给自己带来危险,也影响了交通秩序。
   交警提醒 翻越护栏可被处以20元罚款
  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于川告诉记者,随着城区道路优化及相关交通设施的合理设置,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明显提高,翻越护栏的现象已明显减少。
  “翻越护栏高发路段多数为公交站点、商业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域。”于川说,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已经在这些路段改造了地下过街通道,并在一些市民不方便过马路的公交站点,优化了中央护栏人行横道开口的位置。
  “车流如此密集的主干道上,一旦有司机观察不到或者车速过快来不及紧急制动,稍有不慎,就可能撞到翻越护栏的行人,也有可能撞到其它车辆。”于川说,开车时司机最怕的就是有行人突然翻过防护栏,如果是在晚上则更加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都对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行为作出了明确禁止,违反将处以20元罚款。
  于川说,翻越护栏行为既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也有损城市形象,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漠视。广大市民要从自己做起,并提醒身边亲友注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人人倡导文明交通、坚决摒弃交通陋习,参与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邓永杰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