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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五起腐败典型问题 |
涉及征地拆迁、惠农补贴、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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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18日,记者了解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集中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潍坊市纪委将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奎文区潍州路街道西王社区原党委书记、西王经济合作社原党支部书记王金胜挪用集体资金问题。王金胜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37万元,供个人消费。2015年1月,经奎文区纪委批准,奎文区潍州路街道党工委给予王金胜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坊子区坊安街道任家水坡村原党支部书记任传德贪污土地征收补偿款问题。任传德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土地征收补偿款34971元。2015年1月,经坊子区纪委批准,坊子区坊安街道党工委给予任传德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高密市胶河疏港物流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杜启云侵吞土地补偿款、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杜启云在兼任沙口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20500元,侵占和挪用村集体资金120200元。2015年2月,高密市纪委给予杜启云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临朐县东城街道杨家场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杨万军、村委委员程光军侵占集体资金问题。杨万军、程光军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126171元,合伙私分。2015年3月,临朐县纪委分别给予杨万军、程光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昌乐县营丘镇邵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丛炳友虚报冒领土地复垦费等问题。丛炳友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土地复垦费、小麦补贴款共计49358元。2015年2月,昌乐县纪委给予丛炳友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刹歪风、严惩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重点问题,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记者 齐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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