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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潍坊汽车总站附近开和乐店的王某,为提升口味招揽客人,竟用罂粟壳熬汤添加到和乐、馄饨中销售。 王某从2014年8月开始,在潍坊汽车总站附近经营一家和乐店。一次,王某听一名顾客说,加上罂粟壳后,和乐汤味道很鲜美。为了提升口味招揽客人,王某买了罂粟壳熬制和乐汤。2014年10月11日,奎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时发现王某用罂粟壳熬制和乐汤。 6月26日,记者从奎文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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