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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每个对象每学年216课时免费教育 6月30日,记者获悉,潍坊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印发《潍坊市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凡享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5年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县市区不得降低。
随迁子女可享受 根据《方案》,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周岁-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其中,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到居住地残联登记办理证件后,可接受送教上门服务。 送教上门服务将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市全面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每个服务对象每周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社会组织可参与 《方案》要求,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残联指导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级残联配合,由有关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为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 相关学校要积极吸纳有专业特长的教师、家长、社会人士,建立志愿者服务团队,协助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积极鼓励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送教上门服务,或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 9月1日建学籍 《方案》提到,每年4月份,市、县残联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统计工作,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分类汇总,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中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登记表》,同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市残联备案。 每年6月份,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资料,确定服务对象。 每年7月份至8月份,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相关学校与需送教服务的学生家庭、合作开展送教服务的医疗康复机构协商,制订切实可行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 每年9月1日,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为送教新生建立学籍。 送教教师有补贴 《方案》要求,要足额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凡享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5年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县市区不得降低。孤独症、脑瘫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其他残疾学生的1.2倍拨付。 各县市区要加大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支持,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学校要根据送教教师数、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提报送教教师合理的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预算,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同级财政部门核批后安排预算,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 各县市区要对承担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学校在师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本报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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