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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会客厅”社区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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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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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会客厅”社区待客
  奎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为居民解答问题。



奎文民政部门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7月7日上午9时,由中共奎文区委宣传部主导,潍坊晚报奎文社区报着力打造,整合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多媒体资源倾力打造的第二期“民生会客厅”正式开启。第二期民生会客厅开创式使用微博直播形式,由各界人士24人组成的栏目组嘉宾,对话奎文区各方面民政发展问题。围绕救助、优抚、收养、婚姻等17个话题展开讨论。

  居民省得跑腿了
  当天上午8时50分,记者来到奎文区大虞街道东庄社区服务中心,第二期民生会客厅就在这里举行。
  “第一期是在奎文区政府举行的,我没能参加,这一期就在社区里举办,正好最近我也遇上了些事情,趁这个机会好好咨询一下。”东关街道苇湾社区居民郭秀会对记者说,从举办地点上看,本期民生会客厅更接地气了。
  大虞街道孙家社区的居民韩琳表示:“各个部门到家门口跟我们面对面交流,这种形式特别好,平时老百姓遇到一些困难都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这下好了,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省得跑腿了。”
  据了解,此次“民生会客厅”由奎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民意代表、律师代表、社会人士代表、潍坊晚报奎文社区报记者等24人组成栏目组嘉宾,对话奎文区各方面民政发展问题,有近60名群众代表旁听。
讨论17个话题
  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民政部门与社区报多方多渠道征集、精心筛选了17个话题,分别由民意代表、记者进行提问,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解答,并就本期民生会客厅关注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发展作了发言。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代表也就各自关心的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提问。
  这次活动持续两个小时,在提到养老和离婚率的问题时,还出现了多次激烈讨论的小高潮。
  潍州路街道幸福街社区居民张爱萍就老年人的护理补贴提出了疑问,在得到奎文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庞静的回复后,引起了现场人员对赡养老人问题的讨论。奎文社区报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很多家庭还存在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及思想误区,比如借口父母分割财产不均而拒绝赡养、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应尽的义务,与女儿无关、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家庭关系,养老问题应由新组成家庭的子女承担等。对此,潍州律师事务所的方强结合现实例子进行了评析和批判,居民代表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民政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经过一番交流,我对民政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潍州路街道幸福街社区居民代表高林林说。
  梨园街道九龙山社区居民李连刚对记者说,这期“民生会客厅”从民政的不同层面出发,大家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她深受影响,希望这个栏目能持续办下去,实实在在地为居民服务。
热点话题
  护理补贴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60元
  潍州路街道幸福街社区居民张爱萍提问:近日她从报道中得知老年人有护理补贴这个政策,请问什么条件下才能享受这个补贴?
  奎文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庞静作了解答。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奎文区从2014年1月1日起,为享受城市低保的或散居城市“三无”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或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低保户或是散居“三无”人员,可以到社区去申请护理补贴,按照街道初审、区民政局复审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发放补贴。

  医疗救助 标准分三方面,救助时限每年两次
  东关街道苇湾社区居民郭秀会提问:她有个亲戚得了胃癌,由于是低保户,去年民政局进行了救助,今年还能不能再救助,标准是什么?
  奎文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毛东兴表示,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神病患者、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标准分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及孤儿,医疗费按照100%给予救助。二是城市低保对象在我市医院住院治疗、门诊,且医疗费是同一年度内发生的,按个人住院费实际负担部分的70%进行分段救助,每人每年住院医疗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2万元;门诊费用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个人年救助金额不超过2千元。三是精神病人救助。低保家庭中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且同一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个人住院费实际负担部分的100%分段给予救助,门诊救助类同普通低保户;非低保家庭中精神病人必须在奎文区指定的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按照普通低保户救助标准。救助时限为每年的6月和12月,救助两次。
  优抚安置 残疾军人可免费配置康复辅助器具
  东关街道院校街社区居民于文龙是一名残疾军人,他询问了如何申请提高残疾等级、提高后护理费怎么执行、假肢是否可以重新申请更换等问题。
  奎文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田华表示,残疾军人申请提高残疾等级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书面申请、原批准残疾等级申报审批的材料及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省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结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公示书等。
  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执行标准分三类。一是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因战因公三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战因公一至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目前奎文区护理费标准分别为1298元/月、1730元/月、2163元/月。下月开始护理费标准还将提高。
  关于残疾军人假肢等辅助器械,田华表示,按残疾军人残疾部位、情况,根据《山东省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应范围,可免费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残疾辅助器械到达使用年限的可更换;非人为原因出现问题的可免费维修;超出配置范围和费用限额的,超限部分费用由残疾军人自付。
现场问答
  记者:奎文区的老年人是否有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奎文区民政局局长张克成:社区根据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户籍信息,于每年上半年将具有奎文区户籍的60岁—80岁老人名单提交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报区老龄办,由区政府出资统一购买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区政府已连续3年为全区老年人每人每年按10元标准缴费。理赔标准为伤残1000元、死亡4000元,切实提高了老年人抗风险能力。
  记者:奎文区对于高龄老人有何补贴政策?
  奎文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庞静:奎文区对没有固定收入的80岁—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40元补贴;对90岁—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发700元补贴。
  记者:奎文区的老年人如何办理老年证?
  奎文区民政局局长张克成:免费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为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进镇村的实施方案》(潍政办字【2014】99号),将《山东省老年优待证》下放到街道免费办理,持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到街道办理。
    文/图 本报记者 孙永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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