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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工资难讨
201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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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工资难讨



  7月8日,诸城市区的曲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之前在诸城繁荣路的山东法泰电气有限公司上班,公司到现在拖欠着他们5名员工4月份、5月份以及6月份近半个月的工资未给,他们曾一起找老板胡先生要工资,但是胡先生拒绝支付。
两个多月没发钱
  曲先生表示,他从2013年11月份便在山东法泰电气有限公司上班,公司虽然偶尔有拖延发工资的情况,但是基本上每次最多拖延10天左右。但直到今年的5月底,一直没有支付4月份的工资,公司里不少员工都觉得很着急。曲先生跟其他4名同事见工资迟迟不发,便于6月11日离开了公司。直到现在,曲先生4月份、5月份以及6月份近半个月的工资仍然没有发。
  曲先生表示,6月底,他曾跟其他4名同事到公司找胡老板讨要工资,但是胡老板拒绝支付。曲先生几人随后也向当地的劳动局反映了他们遇到的情况,但劳动局表示一直在协商中,还没有出结果。
老板已承诺支付
  随后,记者联系了山东法泰电气有限公司老板胡先生。胡先生表示,从来都没有想过不给工人发工资,7月9日会支付这五个人的工资。
  胡先生告诉记者,这5名员工在辞职时没有打辞职报告,给公司的生产带来了损失,这也是一直没有发工资的一个原因。“虽然他们没有打辞职报告,但是毕竟是我们厂里的员工,7月9日劳动局里的人也会过来,我会在这天给他们支付这段时间的工资。”胡先生说,之前之所以拖延发工资,是因为资金紧张,也实属无奈。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用人一个月后应该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逐月按额给员工发放工资。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员工可以要双倍的工资。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如果辞职应该在一个月前提交辞职报告。但是并不能因为没有提交辞职报告而不发工资,老板如果觉得因为员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老板可以起诉员工要求赔偿,工资并不受牵扯。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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