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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志
从四川老家到高密打工的阿某夫妇,意外染上毒品后,毒瘾发作之下,竟然将两个女儿卖掉筹毒资。日前,法院已对涉案的11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今日A3版) 提及拐卖儿童的案件,公众感受最多的,是对那些悲痛欲绝父母的同情,是对犯罪分子的愤恨。反观这起案件,那一双双伸向孩子的黑手中,竟然出现了生身父母的身影,这等劣行已然超越了伦理的底线和道德批判的范畴,人性中的至丑、至恶、至冷也莫过于此吧! 老虎再毒,尚不食子。显然,这对奇葩夫妇的所作所为,已然是禽兽不如。在他们眼里,纵然是亲生骨肉,也不过是可以随便拿来买卖的商品,这哪里还有哪怕一丝的人味? 如今,反过来梳理这件事,这对夫妇并不缺少悬崖勒马的机会,但妻子被毒贩欺骗后却选择了“将错就错”,丈夫发现妻子劣迹后更是“妇唱夫随”,如此自甘堕落、人性扭曲,都足以说明他们卖孩子绝非“头脑发热”之举,根本就是“本色流露”。在这个过程中,毒品只不过是一张鉴定人性和良心的“试纸”,用一种残酷的方式,将他们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 接下来,无论是由于“买卖双方”法律意识淡薄,还是人贩子知法犯法、铤而走险,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但如何消弭此事给两个无辜孩子带去的的心理创伤和成长阴影,绝对是一道严峻的社会性考题,迫切需要全社会拿出一个让人放心的解决办法。 这件事也再一次让我们深知,在社会上道德光芒微弱的角落,法律的“亮度”是多么的重要,这束光明亮与否,能否及时驱散黑暗,关乎每个人心里那份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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