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规范青州市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 按照文件要求,高速公路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车辆救援服务对象为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能正常行驶的车辆。救援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救援服务应与当事人签订服务协议(当事人重伤或死亡等特殊情况除外),服务协议应当载明服务单位、救援时间、拖移地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并向当事人提供结算清单及税务票据,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通讯员 张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