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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公众存款血本无归 |
山东某投资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涉嫌违法,102人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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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投资1万元,1年后至少能赚2000元。”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当心,这其实是一种投资陷阱。近日,诸城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计有102人受骗。 今年5月,诸城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接到报警称:山东某投资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以高额利率为诱饵,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报案人李某称,他向该公司投资了50万元,本金迟迟不能退回,希望得到警方的帮助。 据李某介绍,今年2月份,他在街上看到山东某投资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的宣传单,发现其投资月利率为2%以上,投得越多利率越高,其所设定的利率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看到如此划算的投资机会,李某便将50万元的存款全部投到该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且注明借款期限为3个月。李某说,交钱后的前两个月,他每月都能领到公司发下来的利息,5月2日合同到期,他准备将本金取出,却遭到该公司的拒绝,理由是公司准备上市,现在资金紧张,一时无法兑付。担心该公司出现问题,自己的积蓄打水漂,李某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诸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负责人杨某是潍城区人,以前在保险公司工作。山东某投资有限公司诸城分公司于2014年10月份成立,成立后即为山东某投资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所吸收的存款全部打入潍坊分公司法人代表韩某的个人账户上。至于韩某将吸收来的存款干了什么,杨某一概不知。杨某的主要任务是挣工资和业绩提成,诸城分公司成立8个月的时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多万元,共计102人上当受骗。 经查,受骗者多是老年人,年龄在60岁左右,手上一般有些积蓄,希望获得高额回报。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这些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以高额投资利率为诱饵进行诱骗。公司的业务员大部分是前来投资的客户,他们把自己的亲朋好友都拉了进来,自己赚点提成。“本想拉着他们挣点钱,可现在血本无归,都是我害了他们,现在都没法面对他们。”一名投资人向办案人哭诉说。 近日,诸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并对该公司的账目、电脑、合同、宣传材料等各类证据材料进行了当场提取和扣押。通过审讯,杨某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供认不讳。 (通讯员 蒋健) 小心陷阱 骗术:我们公司的利息没有超过国家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不属于非法集资。 提醒:国家规定,只有取得国家金融许可的机构才可以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否则都属于非法行为,与是否超过利息4倍无关。
骗术:我们公司取得了工商机关的登记,属于合法企业。 提醒:工商登记只是国家工商机关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人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资格,并且规定了企业的经营范围。该公司是否可以进行面向社会的融资行为,要看其是否取得国家金融许可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明。
骗术:你可以去查看我们在工商登记上的注册资金,看看我们公司的实力。 提醒:我国从2014年4月开始,对除金融、证券、基金、保险、典当、小贷、直销、劳务派遣等之外的企业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因此,在此之后的工商登记上的注册资金属于在一定时期内认缴金额,不系实际注册资本。 本报通讯员 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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