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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志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5处公共自行车维保场地,在维保高峰期,工作人员平均每天维修故障车辆达240辆。在故障中,自然磨损维修占30%左右,人为因素毁损在70%。甚至出现了“绑架”车子据为己有、焚烧车轮、拆卸零件等恶劣的破坏行为。 (本报今日A5版) 对为市民们带去方便的公共自行车下此狠手,无疑是对公共资源、公共利益的践踏。说白了,如此没有公德心的做派,就是缺德。 试问,很多站点的车源本就紧张,您这再“绑架”上几辆,难道就不会想想,那些借不到车子的市民该有多着急?再者,自个儿家的自行车坏了,就去拆公共自行车的零件换上,这么下三滥的手段,亏您干得出来。敢问,您就缺那几个买脚撑子、车座、车把套的钱了?这些偷来的东西,用着心里真就心安理得?更有甚者,还撒把火来个“焚胎”,这图得又是个啥呢?好玩?泄愤?还是心理太阴暗,需要火光照亮? 除了这些比较极端的破坏行为之外,至于车子锁在车桩上时“空骑”、后瓦载人、划伤车座、车筐承载重物等等不文明举止同样比比皆是。由此带来的,则是维护保养人员对公共自行车的那份疼惜以及每天繁重的维保工作,车辆非正常折旧造成的巨大损失以及对市民正常使用带来的诸多不便。 在公共自行车的养护上,我们不希望看到总是“前人栽树,后人砍树”的恶性循环,若要摆脱这种被动局面,“砍树者”自然首先需要反思:在这件事上,无论“利己”与否,都决然不能“损人”,收收黑手,积点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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