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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0日,记者从市编办了解到,我市日前出台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意见》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3大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办法。各部门要围绕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所有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理清市、区两级政府的监管职责,着力构建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政府层级关系,防止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 (记者 齐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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