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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弥河流域上下游协议生态补偿方案》出台。 弥河流域生态补偿采取上下游区际间协议补偿模式。由下游县(市)对考核指标比上年有所改善且达到功能区划目标的上游县(市)进行补偿,由考核指标比上年恶化且未达功能区划目标的上游县(市)对下游县(市)进行赔偿;河流最下游县(市)比上年有所改善且达到功能区划目标,由市级补偿,河流最下游县(市)比上年恶化且未达到功能区划目标,向市级给予赔偿。对考核断面指标比上年有所改善的县(市),市财政按改善比例给予一定数额奖励。 (记者 齐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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