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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让电动车毫无顾忌,不仅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而且容易引发事故 近日,在奎文区文化路与胜利东街交叉口南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在行驶中突然猛拐到机动车道上,被后面的轿车撞击,此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里被疯传,电动车行驶文明再次引发社会关注。8月17日、18日,记者走访发现,电动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路面上因电动车违法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案例 1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负主要责任 7月13日早上6时30分左右,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樱前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辆轿车和电动车相撞,有人员受伤。该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路口南侧,车身多处变形,车筐内的物品掉落一地,电动车驾驶员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轿车右前侧保险杠破裂,雾灯掉落,前挡风玻璃的一处已经开裂。”该中队民警介绍,他们查看发现,轿车前方玻璃破裂处的中心位置还有一些毛发。 据轿车驾驶员介绍,他当时沿樱前街由东向西行驶,当到达文化路路口时按信号灯指示准备左转,突然一辆电动车闯红灯由西向东直行,并且车速较快,这让他猝不及防,才发生了事故。 勘查完现场后,民警又来到医院,见到了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据王某称,他当时确实闯了红灯,由于急着上班才这样做的。根据事故调查,最后认定电动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轿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因为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已经明显减少,而因电动车等一些非机动车闯红灯发生的事故还是挺多的。有的是急于去办事闯红灯,有的则是觉得闯红灯没什么事。但不管是哪种情况闯红灯,都是安全、法律意识淡薄,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他人和自己不负责的行为。”民警说。 案例 2 电动车肇事逃逸,侦破难度比较大 电动车因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不在少数,还有电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由于没有牌照,目标小,给交警部门侦破案件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今年7月22日,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侧约500米路东,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年近七旬的王先生腿部骨折,而另一辆电动车逃逸。 据了解,王先生当时骑电动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一名妇女骑着电动车在超越他时发生刮蹭,两人倒地,但这名妇女从地上起来后,骑着电动车立刻离开现场。“王先生有心脏病,并且心脏搭着支架,事故发生后不但造成骨折,还引起了其他的并发症。”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李海清说,电动车肇事逃逸的案件侦破比较困难,针对本案件的侦破,他们也做了多方工作。 “我们调取了事故发生路段的监控发现,发生事故后,这名妇女骑着电动车向北逃逸,但她在福寿东街路口时消失了。”李海清说,于是他决定从事故发生之前,该妇女的骑行路线进行排查,经过多方工作,终于在公安巷内的某小区将她找到。 李海清向记者表示,据这位妇女刘某介绍,事故当天,她准备到妹妹家吃饭,和王先生发生刮蹭后,怕被老人“讹”,才逃逸的。 李海清介绍,虽然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但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根据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机动车的处理是一样。所以说,刘某因交通肇事逃逸,不但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还要接受相关处罚。 镜头 1 短短十分钟,三人骑电动车闯红灯 在日常交通生活中,最危险的行为莫过于闯红灯,不仅容易导致自身危险,而且还会妨碍其他人的安全。8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奎文区胜利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附近观察了十分钟,期间三人骑电动车闯红灯,并且速度非常快,机动车都要躲开行驶。 当鸢飞路上南北两侧的左转弯绿灯亮起时,表示南北左转弯车道上的车辆可以通行,然而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从路口北侧的机动车道上迅速冲了出去,径直向南骑行。 不一会儿,南北通行的红灯又亮了起来,而一名女子毫不顾忌自身的安全,骑着电动车沿路口西侧的斑马线由南向北行驶,紧跟在后侧的一名老人骑着电动车,迅速闯了红灯,来到路北侧的安全岛上。 随后,记者来到奎文区潍州路与行政街交叉口附近看到,闯红灯的电动车同样存在。当南北向的红灯还有两秒时,路口北侧的一名男子并没有继续等待下去,而是环顾四周后,发现车辆比较少,骑着电动车迅速冲了过去。 当南北向的左转灯亮起时,几名骑着电动车的市民却继续直线行驶,导致左转的车辆不得不在路口处停了下来,等待电动车行驶完后,再继续通行。
镜头 2 一边骑着车,一边拿着手机打电话 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存在很大危险,同样骑电动车打电话能够分散车主的注意力,也很容易造成事故。记者走访城区多条道路发现,有很多市民一边骑着电动车,一边打电话,甚至还有人看着手机屏幕。 在潍城区和平路与东风西街交叉口以东路南的非机动车道上,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戴着耳机,同时左手还拿着手机,一边看着手机屏幕,一边前行。 在潍城区向阳路与福寿西街交叉口,东西向的左转绿灯亮起后,车辆开始左转,其中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握着手机打起电话,并且行驶速度非常快,已经把同时起步的机动车甩在后面。 记者发现,多数电动车起步速度比较快,每当绿灯亮起时,便会迅速冲向前方,而在旁边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不放慢速度,让电动车先行驶。 在东风东街与虞河路交叉口,当东西通行的绿灯亮起时,记者看到不少电动车会立即跑到前面,过了路口后并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是跑到了机动车道上,这时后面的机动车赶了上来,开得非常谨慎。 ◎记者探访 为让车子跑得快,商家一般都会拔掉限速器 记者走访电动车销售市场发现,销售商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纷纷标榜电动车充一次电能够行驶125公里路,行驶时速能达到五六十公里。多位商家坦言,电动车的时速之所以可以这么快,是因为拔掉了电动车原先带有的限速器。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5月,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限速令”,明确规定电动车的标准设定为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而如今,该规定已经实施四年多了,但很少有人使用限速器。 平时骑电动车上班的王女士说,她的电动车已经骑了五年,一直没有安装限速器,否则车速会变慢。“我刚买电动车的时候,就将限速器拔掉了,现在时速最快能达到40公里左右。”王女士告诉记者,安装了限速器的电动车速度非常慢,还不如骑着公共自行车去上班。 “限速器设计很简单,就是在电动车电瓶处的电线上设置一个小插头,如果插头连接起来,就能起到限速作用。不过,现在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大多将插头断开了。”在早春园市场附近从事电动车维修的刘先生说,电动车是“摩托车的速度,自行车的刹车”,业内都是这样来形容,存在很大的危险性。 记者了解到,电动车在出厂时,都带有限速器,可是在销售时就被拔掉了,这样就使限速器成为摆设,而“限速令”也成为一纸空谈。对此,商家们纷纷表示,如果不拔掉限速器,就没有人购买电动车了。 位于奎文区民生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附近一家电动车店的店主告诉记者,安装限速器的话,电动车时速在20公里左右,这个速度跟自行车差不多,如果拔掉限速器,普通的电动车时速能达到30公里以上。 在另一家电动车店里,店主向记者坦言,一般人都会要求拔掉限速器,他们也会满足顾客需求,不然生意就没法做了。“其实到哪儿买电动车,商家都会帮着拔掉限速器。”该店主说。 安装遮阳伞、儿童座椅,电动车“神器”层出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各种附加“神器”也应运而生。记者走访发现,为了避开夏日的太阳,有市民在电动车上安装上了遮阳伞,虽然外形很酷,也起到了遮挡阳光的作用,但是存在很大的危险。 在民生东街与潍州路交叉口附近,记者看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上方安装了遮阳伞,使整个电动车的高度和宽度增加了不少。从事电动车销售的梁先生向记者表示,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后,行驶过程中阻力会增大,特别在遇到急转弯、刮风或道路湿滑时,遮阳伞极易摇晃,车辆容易失去重心而侧翻。 梁先生告诉记者,遮阳伞容易遮挡视线,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另外,带有遮阳伞的电动车在通过空间比较低的障碍物时,容易发生碰撞。 除了安装遮阳伞,还有不少市民在电动车上安装了儿童座椅,并且安装的地方比较低。家住奎文区苇湾小区的马女士说,为了送孩子上学,她在电动车上安装了儿童座椅,比较方便一些。“其实,座椅就是安装在电动车踏板处的椅子,行驶中靠双腿来保护座椅。”马女士说。 对此,梁先生表示,这种座椅看似安全,其实存在很大的危险。在电动车踏板处安装儿童座椅,不仅会让电动车在行驶中变得不稳定,而且家长也将孩子放在了电动车最危险、最易受伤的位置。 此外,不少机动车车主表示,在道路上,最怕碰上电动车。“在上下班的时候,绿灯亮起时,电动车会立即冲出去,占据机动车道,并且还随意变道。我也不知道它往哪走,只能小心躲着走。”市民赵先生说,本来上下班就比较拥挤,电动车又到机动车道上“捣乱”,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导致更难走了。 “现在骑电动车的人是‘大哥’……”家住奎文区早春园小区的居民冯女士说,开车过程中,不但要注意红绿灯,还要警惕突然冒出来的电动车,她也曾多次见过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的刮蹭事故。 “电动车行驶速度非常快,再加上不按照规则行驶,很容易引发事故。”市民张先生说,他开车上下班,经常会遇到快速行驶的电动车从后面追上来,与他擦肩而过。 ◎交警部门 奎文辖区道路事故约一半涉及电动车 奎文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从辖区的道路事故情况看,涉及电动车的事故约占总事故的一半,其中约有四分之一的电动车要担主要责任,电动车因逆行、闯红灯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奎文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韩法兴向记者表示,电动车引发事故的原因中排在前几位的是:擅自行驶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车速过快和随意调头。 “这些电动车驾驶员大多没有接受过正式的交通法规培训,法律意识淡薄。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约束有电子摄像头抓拍、有醉驾入刑,相比之下,对电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约束和处罚力度不够大。”韩法兴对记者说,目前,上路的电动车中有一些经过改装,车速往往比较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假如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不但要扣分还要被罚款。但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就算闯了红灯,只要不出现交通事故,本身并不需要付出太多代价,违法成本过低让不少非机动车根本不把“闯红灯、逆行”放在眼里。 韩法兴介绍,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随意乱闯红灯,随意调头、突然猛拐变换车道,造成的不仅是交通秩序的混乱,更严重的问题是容易产生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法规是为每一个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制定的,不管是谁,都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韩法兴说。 A4—A5版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邓永杰(署名除外)
他山之石 南昌 电动车违规载人罚50元 8月16日起至10月中旬,南昌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电动车、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重点整治路口路段非机动车隔离设施,增设非机动车等候区等过街设施,合理调整路口路段非机动车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据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发现的摩托车(含超标助力车)闯红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其中,电动车违规载人的罚款50元,安装遮阳伞的需恢复原装并罚款50元…… 对发现却未及时查处的违法行为,立即通过电台在下一个路口布控,实行全路段联动。 成都 禁止无牌电动车上路 从2015年7月起,成都开始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今年1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成都对标准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前款所列非机动车未经依法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7月以后,对于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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