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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小手术,咋把俺治瘫了
201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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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小手术,咋把俺治瘫了



坊子刘素玲到仁康医院就诊后已卧床半年,院方未给说法
  坊子区坊城街道东刘家埠村村民刘素玲患有颈椎病,到坊子区仁康医院进行手术。谁曾想,做完手术后,刘素玲竟然瘫痪在床,到现在已经借了10多万元的医疗费。她的家人多次与医院进行协商,但院方领导如今都不出面了。
做完手术,身体一点感觉都没了
  18日,记者来到坊子区坊城街道东刘家埠村村民刘素玲的家中,80多岁的老母亲正在一旁照顾她。刘素玲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她腿部时常麻木,市人民医院诊断为颈椎病。刘素玲与丈夫在家种地,儿子在上高中,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一听是颈椎病,一家人也没放在心上。
  今年2月份,刘素玲认识了坊子区仁康医院的外科主任王医生。“王医生给我检查后,也说我是颈椎病,颈椎压迫神经,所以腿会出现麻木的情况,让我到他们医院做个小手术,半个月就能康复。另外,他还说从济南请专家给我做手术,让我放心。”刘素玲说。
  2月8日,王医生及从济南请来的张医生等10多名医生护士给刘素玲做了手术。“手术开始2个小时后,我全身跟过电一样不会动弹。”刘素玲说,她赶忙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医生。又进行了一个小时手术后,刘素玲全身跟针刺一样疼痛难忍,到最后身体一点感觉都没有了。
带病人家属协商,医生撒腿就跑
  “按照王医生的指示,我们给了张医生2000元手术费。张医生说让我放心,他自己都做成功1万例了。”刘素玲说,当时主治医生说一个星期就能康复,但一个星期后,她依然瘫在床上,让张医生来看,他也不来,说康复需要一个月。
  一个月后,刘素玲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家人便将其从仁康医院转到了市人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市人民医院的医生说第一次手术没有成功,伤了神经。只能将没做好的地方顺好,等慢慢恢复。”刘素玲说。记者看到,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为:颈椎损伤ASIA级、截瘫肢体功能障碍、颈椎后纵人带骨化症、颈部脊髓变性并不全瘫等。
  后来,刘素玲的家人从仁康医院打听到,张医生并非省城大医院的医生,而是从昌乐的医院请来的。
  记者与刘素玲的家人一同来到仁康医院,见到了王医生。王医生领着记者一行人去门诊楼协商,可刚进入门诊楼,他撒腿就跑,最后不见了踪影。医院一名工作人员称,领导都去区卫计局开会了,答应帮忙联系院长,但最后称联系不到。
  到现在,刘素玲的病已经花去了10多万元,这些钱全是借来的。
◎区卫计局
  一周后答复病人
  对于仁康医院的领导来局里开会一事,坊子区卫计局表示并不知情。“下级医院聘请专家会诊或进行手术,必须向上级医院申请,批准后才能聘请专家。”该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说,仁康医院是二级甲等医院,并未申请上级医院指导。
  “我们会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尽量协调双方达成一次性医疗赔偿,如果不行,只能走司法程序。”这名负责人说,如今,医院办公室、院长、王医生的电话都没人接,一周后会给刘素玲一个答复。
    ◎律师
院方有举证责任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此事属医疗合同纠纷。病人去医院时,除有颈椎病外,其他部位健康,而做完手术之后身体瘫痪,院方有举证责任,证明其诊断正确、治疗措施得当等,并要证明病人瘫痪与手术无关。如果其中一项无法证明,涉事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除退还医疗费外,还应赔偿当事人的损失。
  另外,王建华律师表示,如果是手术失误,医院不能用手术风险逃避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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