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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使用的伪造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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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将被罚款行政拘留 8月21日,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交警在辖区检查车辆时,一辆宝马轿车驾驶员刘某出示的驾驶证,竟显示发证单位是“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让交警哭笑不得。因为潍坊地区的驾驶证,发证单位是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且没有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这种说法,应是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8月24日,记者从奎文交警大队获悉,刘某不但无证驾驶,还使用伪造驾驶证,将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驾驶证上发证单位有明显错误 8月21日上午,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交警在辖区东风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宝马轿车前挡风玻璃上未粘贴年检标志。执勤交警发现后,马上让驾驶员靠边停车,并让其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 “驾驶员是一名25岁左右的男子,下车后称,他的车已经审了,但年检合格标志忘记贴了,并拿出来让我们看。”该中队副中队长于川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粘贴年检标志,要对驾驶员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驾驶员自称姓刘,当我们查看刘某驾驶证时,让在场的交警有些哭笑不得。该驾驶证显示,发证单位竟是‘山东省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就凭这一点,这个驾驶证肯定假的。”于川说。 假证已使用多年未被查处过 据了解,潍坊地区的驾驶证,发证单位是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而且,并没有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这种说法,应是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细看驾驶证上的字体还有些偏大,跟正规的驾驶证不同。”于川说。 据刘某解释称,他是一家企业的司机,当兵的时候就有部队的驾驶证,后来转业之后到地方需要换证。一所驾校告诉刘某,不用考试,花1000元就可以为他换个证。这个驾驶证已经用了好几年了,到南方出差时,也被交警检查过,但都没有发现问题。 于川表示,经过查询,刘某并没有驾驶证信息,不但无证驾驶,还使用伪造驾驶证,将面临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文/图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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