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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6万亿元限额获批,债务率不得超过100% 据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锁定16万亿元,预计债务率为86%。这意味着我国依法启动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设立了“天花板”。 此次获批的2015年1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实际就是目前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该限额由两块构成,一块是截至2014年末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元,一块是今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0.6万亿元。 议案还提及截至2014年末8.6万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其中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此次获批议案明确将债务率不超过100%作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整体风险警戒线。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说明时表示,预计2015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但也有个别地区债务风险较高。 楼继伟说,对在建项目后续贷款中需要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的,由地方在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万亿元内调整结构解决。从2016年起,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需求在确定每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统筹考虑。 解读:三问地方债 是否涵盖全部 1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是否囊括地方政府背负的全部债务? 16万亿元限额中,15.4万亿元是截至2014年底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该数据是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今年清理甄别出来的最新地方政府债务“箱底”。 不过,16万亿元的债务限额中,并不包含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财政部数据显示,这部分债务为8.6万亿元,也较2013年6月末的审计数有所增加。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或有债务是指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这种债可能不用地方政府还,也可能要由政府偿还。虽然目前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比例并不高,但这部分债务不能掉以轻心。 “今后地方政府举债将被置于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严格监管。”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说,政府借钱搞经济是必要的,但关键要借得明白,不能是笔糊涂账。他建议在政府向人大报告四本预算的基础上,增加政府债务预算报告。同时完善政府债务披露制度,只有阳光举债才能堵住背后的漏洞。 债务率高不高 获批议案显示,预计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那么,这一数据蕴含的风险高不高呢? 衡量政府债务风险,国际上有多个指标,各自都有警戒线。全国政府债务,通常使用负债率(债务余额/国内生产总值)和赤字率(赤字额/国内生产总值),风险警戒线分别为60%和3%;地方政府债务通常使用债务率(债务余额/地方综合财力),风险警戒线在80%至120%。 “86%的债务率虽未达警戒线,但不乏有地方债务率远超过100%,风险不容忽视。”刘尚希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审计室主任汪德华也提醒,政府债务控制不好,不光是财政风险,更主要是金融机构的风险。目前地方政府借债的最主要来源仍是银行,要警惕债务风险波及金融机构。 为防范债务风险,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从严确定各项债务指标的警戒线水平,通过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利息负担率等多个指标,构建衡量和评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程度的指标体系。同时,要建立公开完善的地方政府债务考核评价制度,严肃问责机制。 地方能否扛住 从昔日动辄两位数高增长到如今普遍个位数低增长,各地财政收入增速大幅下降的同时,恰逢地方政府债务偿还高峰到来。偿债时收入能力远不如借钱时,地方政府能否承受住偿债压力? “原有融资渠道收窄,新的举债融资机制尚未建立,一方面政府债务偿还难度有所增大,另一方面要努力确保重点建设资金需求,的确面临较大压力。”山东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中央政府推出的置换债券举措成为缓解压力的有力举措。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透露,经全国人大、国务院批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增至3.2万亿元。这种新债置换旧债的方式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转换成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匡算下来,每万亿元一年可减少利息负担400亿到500亿元,既缓解了部分地方支出压力,也为地方腾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加大其他支出。 汪德华指出,治本之策还在于改革,要加快推进政府间事权划分改革,加快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的体制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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