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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上前查处逆行的环卫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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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司机没带驾驶证、车辆未按规定年检……
本报讯 9月5日上午,潍城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宝通西街巡逻时,发现一辆蓝色的环卫垃圾车竟沿宝通西街南侧由东向西逆向行驶。民警发现后马上上前查处了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并在检查时又发现驾驶员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以及车辆未按规定年检、未喷涂放大号等其他违法行为。 5日上午9时40分左右,潍城交警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刘鹤侃和同事沿宝通西街由东向西巡逻。当警车行驶到离拥军路路口不到两公里时,刘鹤侃发现一辆蓝色的环卫垃圾车竟沿宝通西街南侧的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行。 发现情况后,刘鹤侃立即前往制止,并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问为什么要逆行时,该驾驶员李某解释称,他刚从潍坊垃圾处理厂送完垃圾,由于急着回昌乐拉第二趟活才逆行的,并表示车速也不快,没什么大问题。 了解完相关情况后,民警让李某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但李某只出示了行驶证,驾驶证没有带在身上。“我们对环卫车做了全面检查发现,该车还未喷涂放大号。车辆是2015年8月份年检到期,到现在还没按规定进行年检。”刘鹤侃介绍,通过警务信息平台查询,李某有驾驶证信息,是B2驾驶证。 刘鹤侃对记者说,潍坊垃圾处理厂在宝通西街南侧,这辆环卫垃圾车如果从垃圾厂出来需要沿宝通西街向东行驶1公里左右调头,再沿宝通西街北侧向西正常行驶,然而驾驶员却仅为省1公里左右路程而逆行,这是非常危险的。 “此处是一个上下坡路段,也是事故高发路段。我们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将警车开到坡道最高点,然后空挡滑行,快到拥军路路口时,车速就已经到了90公里/小时。如果是大型车辆,过路口时不及时制动,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所以日常我们也加大了该路段的巡逻力度。”刘鹤侃对记者说。 刘鹤侃表示,该驾驶员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逆行以及车辆未按规定年检、未喷涂放大号等违法行为,合并处罚,要对驾驶员处罚款550元,驾驶证记7分。“环卫垃圾车运输垃圾,为城市的整洁提供保障,这些车辆更应该做到文明、安全出行,为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做好榜样。”刘鹤侃说。 (记者 陈怀禹) ◎相关新闻 高速上强行变道 轿车与半挂刮蹭 本报讯 9月6日下午,一辆黑色轿车沿青银高速潍坊段青岛方向行驶,当快到青银高速与荣潍高速交汇处时,眼看快驶离交汇处匝道口,驾驶员突然强行变道。此时,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半挂车因躲闪不及与轿车发生刮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6日下午2时18分,山东高速潍坊路政大队的路政人员,巡逻到青银高速潍坊段青岛方向与荣潍高速交汇处匝道口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行车道上,右侧车身受损。在黑色轿车前方的应急车道上还停着一辆蓝色半挂车,车身掉了些漆,受损不是太严重。 经路政人员初步了解,事故发生时,黑色轿车沿青银高速超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当快到青银高速与荣潍高速交汇处时,眼看就要过了匝道口,驾驶员突然强行变道进入匝道,但后方正常行驶的半挂车却因躲闪不及,和轿车发生刮蹭。所幸只是造成车体受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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