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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验检测中心为百姓餐桌安全当保镖 菜市场、超市,说起来不特别,却是诸城人每隔几天必逛的地方。一家人的食物都得经过菜场或超市购买,可是这些食物到底安不安全呢?随着一些地方的“问题食品”陆续被揭露,这个话题让市民“才下舌尖,又上心头”。那么,菜市场、超市买的食品不放心怎么办?找食品安全检测来帮忙。 我市检验检测中心总投资4200余万元建成的省级肉制品检测中心、标准化食品检验实验室……着力打造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为老百姓的食品上了一把“安全锁”。 >>>构筑食品安全重要防线 菜场的菜安不安全,检测了就知道。保障食品安全除了不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更要依靠严厉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定量检测报告是打击犯罪最有力的支撑。市检验检测中心便是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的重要武器。 近日,记者来到龙城市场肉类厅,只见厅外依次停放着前来卸货的车辆,而市检验检测中心肉制品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开展例行采样工作。据肉制品中心主任李林介绍,为了让市民吃上安全的肉制品、蔬菜,该中心每月都开展两次蔬菜水果以及肉类进行农残、兽残例行检测,每次随机抽查业户不同,确保全覆盖。 看到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开展抽样工作及阳性样品的处理工作,市民吕先生说:“原来我们在市场上买的菜是经过严格把关的,这样我们买菜买肉放心多了。”记者了解到,该中心的工作人员每月都会到全市各个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配送中心、屠宰场进行随机抽样,抽样样品涵盖水果蔬菜、畜禽产品以及水产品等,为广大市民构筑食品安全重要防线。
>>>为百姓餐桌安全当保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根本、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工程,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牵动着人民群众的神经。 除了在市场上对食品、农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外,市检验检测中心还在实验室对食品、农产品进行定性定量检测等。9月6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李林的带领下参观了该中心的实验室,了解了农产品、畜产品及食品等检测过程。 在现场,记者观察到检测人员先从被检食品不同部位剪下若干碎片,用电子秤等称重,放入缓冲液,振荡、提取、静置,再加入酶试剂和显色剂,静置后再装入小瓶,最后放入检测仪中,2分钟后检测仪就会吐出一长串数据,工作人员依据这些数据进行判断是否农残超标。整个检测过程大约需要半个小时。 “对农产品主要检测是否含有有机磷、氨基甲酸酯这类农药残留,相对来说,这两类农药的危害比较大,易引发急性中毒。”检测人员拿着数据单向记者解释道,当数据显示蔬菜的酶抑制率在50%以下,就表示农药残留未超标,如果在50%以上,则是超标,要复检,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责令问题蔬菜下架。 据李林介绍,该实验室主要负责农产品、畜产品、渔业产品、食品以及城市引用水等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硝酸盐、微生物以及食品常规理化指标的检测。“抽检时,如果某种食品、农产品呈阳性,我们会取样到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先把样品绞碎,再用有机溶剂提取,还要经过多道净化、浓缩等程序。由于农药残留含量非常低,在提取过程中的干扰因素也比较多,所以光是样品前处理这一环节就要花费大量时间。”李林介绍说,对于例行监测中发现的一些高危品种和存在的风险,中心再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由执法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理和执法措施,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百姓餐桌,为百姓餐桌安全当好保镖。
>>>省内一流检测机构为食品把关 记者了解到,2014年诸城市检验检测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诸城市改革完善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将分散在食药监局、质监局、农业局等部门的检验检测资质、人员及仪器设备进行科学化布局、大力度优化配置,构建起统一、权威、高效的检验检测平台。 从今年3月份改革启动以来,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及时全部到位,所有仪器设备按时安装调试完毕,投入正常运行。市检验检测中心所属食品检测中心实验室面积1800平方米,采用全封闭无尘设计,为标准化食品检验实验室,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中高级以上职称13人;拥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气相色谱仪4台、液相色谱仪2台、气质联用仪1台、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1台、原子吸收光度计1台、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1台、原子荧光光度计1台、生物安全柜等先进食品检测设备278台套,仪器设备价值2500余万元;检测范围涵盖食品、农产品、畜产品、饲料及城市饮用水等各个领域,同时该中心建有P2级微生物实验室一处,可对细菌、真菌及致病菌进行检测。目前是潍坊市检验检测门类最齐全的检验检测机构,省内一流水平的县级食品检测机构。 “我们以省内一流检验检测水平,对全市的食品等进行不定期定量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确保食品安全,为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把关。”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袁丁说,该中心截至目前共完成各类检验检测19000余批次。其中,圆满完成潍坊市食药监局及农业局下达的蔬果农残监督抽查工作和诸城市政府下达的蔬菜质量例行检测工作,共抽检蔬菜水果9000余批次。 袁丁告诉记者,今年10月即将出台的新的《食品安全法》64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该中心已经提前介入筹备和对接中,依法为老百姓的食品加上“安全锁”,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 文/图 本报记者 秦子虚 本报通讯员 白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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