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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马路上上演真实版“扶不扶” 据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消息,近日,河南开封一位六旬老人骑电动车倒地后在水中挣扎,因无人相扶,不幸身亡。8月30日下午,开封暴雨,路面积水成河。一名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驶过,到马路中间时忽然摔倒,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多名路人上前围观后又退回,有一女子劝人伸出援手未果后也离开。直到3分钟后,才有几名路人过去,将他拖到路边,但此时老人已经停止了呼吸。 评论 高昂良心代价 让人望而生畏 “一善染心,万劫不朽。百灯旷照,千里通明。”良善之心促使人们扶老携幼,美誉也必然风传万里。然而,以前种种高昂的良心“代价”,使今天的人们望而生畏,“扶不起”了,束手缚脚一番,最终眼睁睁撤离。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场的人们良心及道德已经在“会被诬陷”的阴影中沦丧,扶不起来了。 “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善若远去,百恶丛生。个别人人心的恶,严重威胁到了众多人人心的善。我们的道德准则,本来要求惩恶扬善,然而,处世的圆滑,却又教会了我们不出恶语,趋吉避凶。于是,几番风雨下来,善难远扬,凶名赫赫。而我国的法律,对于不触犯刑律的道德上的恶,也不好做出惩处。长此以往,“恶”就抬头了,“善”饱受欺凌,往往还无处喊冤。于是,原本应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人们开始漠然置之;原本应该“救死扶伤、济困助贫”的事,人们开始裹足不前。长此以往,在一部分人心中,善恶的天平发生了不该有的倾斜,正义不在,勇气不存。 要恢复这种勇气,就不能容忍那些被人帮扶却反咬一口的恶人。他们蚕食了社会的正气,必须对他们严肃惩处。 要培育这种勇气,就需要提供更多的救济和帮扶渠道。比如,《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中有“责任豁免”“谁主张谁举证”等规定。另外,公益组织向扶老反被讹的人颁发“委屈奖”。只有法律站起来了,“遇摔即扶”才会成为普遍的选择。
◎相关新闻 三男孩扶人被讹 获5000元委屈奖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了解到,达州市曾扶老人被讹三男孩获“搀扶老人奖委屈奖”,奖金5000元,这距离三男孩扶老人已过去整整26个月。 据了解,此次三男孩获颁“委屈奖”由某网站发起。今年8月22日,该网站志愿者专程赶往达州,为三名孩子颁奖。同时,由于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负责处理此案的两名民警王振宇、罗文在此事件中起到坚持正义,揭露真相的关键性作用,在中国开了给假借摔倒而敲诈勒索好人的老人及其儿子予以行政拘留的先例,同时为两名民警颁发了“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3000元。两名民警表示,将把3000元奖金全部用于扶贫事业。 “我从未想过这件尴尬的事情‘还会有人来发钱’。”当事小孩小杨的父亲杨先生表示,尽管事发后,三家人都承受了较大的精神压力,也一度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但他们教育孩子“做好事、行善事”的观念从未改变。 2013年6月15日,江某、杨某和余某三名小朋友在楼下玩耍时,看见一老人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事后却被老人指为肇事者并遭其家人索赔,万般无奈的家长随后报警,希望还孩子一个清白。 经过一系列调查,2013年11月22日,达州警方作出处理,老人系自己摔倒,老人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母子被处行政拘留,因老人年满70岁依法不予执行,老人儿子被处行拘10日并罚款500元。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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