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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当庭翻供否认指控
9月10日,“网络红人”郭美美被控涉嫌开设赌场罪在北京市东城法院受审,为赌博提供POS机刷卡服务的吉林无业男子赵晓来与郭美美同案受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郭美美涉开设赌场罪受审 10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郭美美被囚车带入东城法院,9时30分庭审开始。吉林男子赵晓来与郭美美装束一致,二人均着白衣黑裤进入法庭。 郭美美身穿黑色阔腿长裤掩盖着脚腕上的脚铐。与一年多前在公众面前现身相比,郭美美看上去并无太大变化;赵晓来在庭审中多数时间沉默。 1991年出生的郭美美是湖南益阳人,大专文化。赵晓来是吉林人,初中文化。 检方指控,郭美美伙同康某某(外籍,另案处理)、吕某(为其助理,另案处理),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国际公寓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朱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赌资数额40万元。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某(另案处理)、吕某,先后两次在其公寓内开设赌场,组织李某等多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赌资173.9万元。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赵晓来在上述两次赌局中,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共计人民币103万元。 郭美美于2014年7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晓来于2014年9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2014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检方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此案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检方认为,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郭美美、赵晓来刑事责任。
当庭翻供辩称未开设赌局 郭美美说,她和1987年出生的康某某是在澳门认识的,2012年9月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到2013年六七月分手。 郭美美说,康某某的收入来源是打牌,他是职业的“德州扑克”选手,参加比赛,而她的收入来源是签约公司。郭美美承认和康某某一起租过两套房子,并分别在里面组织过赌局。 在庭审中,郭美美承认自己和“德州扑克”专业选手陈某在2013年6月、7月组织了两次赌局。但是有的如刷卡、数筹码是她的助理吕某做的。 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郭美美当庭翻供,一改审讯时的认罪态度,辩称自己没有开设赌局,也没有提供赌博场所工具。 郭美美辩称,自己没有组织人员参赌,都是别人来找她或其他人找来的。自己对赌场规则不熟悉,抽水较少,在第一场也没有获利。 郭美美说,助理吕某与其有个人恩怨,被公安机关审讯期间,将其男友开设赌场赌博等事实推到她的头上。 郭美美承认赵晓来在赌博中负责刷POS机,他每笔扣掉1.5%的服务费。 赵晓来则辩称,不知道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帮他人转移赌资。
辩护人与公诉人法庭激辩 10日12时,法庭开始进入举证质证。 郭美美的辩护人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并要求对郭美美审讯证据的视频资料进行审查,“如果检方不能提供完整的证据,我们认为就应该对郭美美庭前的供述都应该予以排除。”辩护人说,东城警方属于非法取证,通过疲劳审讯取证,“郭美美口供卷中显示时间许多都是在凌晨。” 对此审判长表示,在9日下午,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时,郭美美一方并没有提交申请。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应该在庭前提交,最终法官收取了申请书。 记者了解到,公诉人表示,辩护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所有申请都应该在庭前提交”。 公诉人称,侦查机关提讯22次,大多都不超过半个小时,最长的4小时左右,“夜间讯问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不存在连续讯问。没有达到疲劳逼供,不应该予以排除”。 对此,法官询问郭美美对此的看法,郭美美说,她听律师的。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1小时。
称相信不会因红会事件受重判 最后陈述阶段,郭美美称,在被羁押的一年零两个月里,自己已清楚知道犯了错,特别后悔。因为自己的无知,当时不懂法,不知道跟朋友在家打牌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她表示,以后不会做同样的事,“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相信不会因为红会或外界的一些事加重对我的审判”。 赵晓来在做最后陈述时落泪。他称,家里有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要赡养,妻子也多病,自己出事给家里造成了很大灾难,“这都是我不懂法、无知、交友不慎造成的,我错了,以后要做一个好人”。 短暂休庭后,东城法院于10日下午6时20分许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郭美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晓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一审判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赵晓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新闻延伸 “炫富”成“红人”,开庭不涉“干爹” 2011年6月21日凌晨,微博名为“郭美美baby”、实名认证信息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用户发布了这样一条博文:“小白限行把小MINI开出遛遛~开着有点不习惯”。 这一博文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转载,郭美美大量“炫富”微博,包括展示名包、豪宅、豪车的图片被网友扒出。因其采用了虚假的微博实名认证身份,引发舆论对于红十字会捐款去向问题的讨论与猜测。此后,中国红十字会公开声明,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但红十字会公信力严重受挫,拖累筹款数额暴跌。 2012年8月,郭美美及其母亲郭登峰现身某电视节目。郭美美在节目中称,中红博爱股东王某是其“干爹”,豪车玛莎拉蒂由王某赠送。 2014年7月,郭美美被抓后,曝出其以商演为名进行性交易,每次数万元,而其“干爹”其实是其中的一个交易对象。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警方调查郭美美开设赌场罪的账目并未与王某有任何瓜葛,警方也未对王某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据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郭美美、赵晓来被指控开设赌场罪一案,无论设赌还是参赌,人员中均不涉及网络热炒的郭美美“干爹”。 ◎律师 案卷电子版30G 两被告皆无背景 赵晓来的辩护律师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樊凤丽律师透露,该案件的涉案人数较多,案卷电子版数量高达30G,“若换成纸质材料,一个大纸箱肯定装不下”。对于外界所传郭、赵两人均有背景传言,樊律师表示,从去年9月份至今年会见其当事人不下20次,“赵晓来通过朋友介绍和郭美美相识,自己并未参与赌博,与郭美美互动也很少”。 赵晓来的另一辩护律师北京市冠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娓娜律师还表示,接触感觉赵晓来并没有强大的背景,法律意识稍显淡薄。在其意识中,以为只是刷卡,挣些手续费,“并没意识自己的行为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谈及郭美美,刘律师说:“据我了解,她与红十字会并没有关系,郭美美此前认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只是自己命名谎报的。” ◎解疑 郭美美性交易 不构成刑事犯罪 郭美美被抓后曾交代,自己多次进行性交易,每次涉案数万元,那么为何在指控中,罪名只有开设赌场罪,而未涉及性交易等罪名呢?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表示,性交易行为本身违法,可被处以拘留、罚款、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不能作为犯罪行为来追究,基于性交易产生的犯罪行为主要有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处罚对象是帮助实施性交易的人,实际实施性交易行为的主体,法律没有规定是刑事犯罪。 郭美美被批捕后,公安机关仍可以卖淫行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即罚款、治安拘留或收容教育。但性交易不构成刑事犯罪,卖淫嫖娼不是刑事行为。所以性交易不会出现在检方的起诉书中。 本报综合《法制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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