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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 《意见》要求,加大降免费力度,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有条件的市对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重点扶持100家左右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在经营场所、投资引导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 对新选树的“山东省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山东省创业大赛”前十名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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