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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志
在河南省公安系统最新一期的入警训练班上,封丘县公安局有36人入训,其中35人是公安局内部的文职或临时人员,与“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国家规定明显不符。12日,河南省公安厅表示已派出调查组。 (本报今日A14版) 按封丘县公安局政治处翟同旗主任的话,“封丘是国家级贫困县,正式警力严重不足,文职和协勤人员比重偏高”,潜台词便是:这就是违规入警“正当理由”。 但正如当地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所说,按照相关规定,拟录用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而公务员身份只有通过两条途径获得:一是被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招考录用;二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反观这批入训的文职或临时人员,只经过河南省公安系统内部“训练考试考核合格”,就能被录用为民警,显然与规定相悖。 老实说,公安部门招录警察有严格程序,相关部门不可能不知情。封丘县公安局政治处担负着全县公安系统警察招录之职,负责人却说“一时半会说不清楚”,到底有什么说不清楚的?这是把糊弄当饭吃,吃惯了吧? 最该给公众安全感的警察队伍,容不得这般糊弄,河南省公安厅的调查,尽快给个说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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