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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赤山监狱。(资料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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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顾某指挥运输“麻果”5000克以上,9名监狱干警被处罚 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顾某,以监区领导的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用手机“遥控”贩毒网的上家和下家,销售甲基苯胺片剂(俗称“麻果”)5000克以上,直到其他省份的缉毒民警将顾某在狱外的同伙抓获,这起案件才被曝光。记者了解到,日前,赤山监狱三监区监区长任某、第三监区分监区长刘某、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和江某等9人,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等罪名分别受处罚。 “混得开”,毒贩在狱中喝酒打电话 去年,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贩毒案,涉及“麻果”5000克以上。民警惊讶地发现,贩毒案的首犯顾某,竟然是个身处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贩卖、运输毒品都是他在监狱里用手机“遥控”社会人员实施的。 由此,顾某所处监狱的监狱领导、普通狱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的种种犯罪行径浮出水面。 顾某,是个因贩卖毒品被判无期徒刑的重犯。先后在赤山监狱第七监区、第三监区、第五监区、第四监区服刑。 服刑期间,顾某“混得很开”,多名监狱干部和普通干警都明知顾某私藏、使用手机、违规使用现金、饮酒等,既不查处,也不向单位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民警帮忙,与同伙在狱中商议贩毒 2012年6月,时任三监区监区长的任某与顾某一起在犯人调度室喝茶。顾某提出,朋友卢某想来监狱和自己见面,请任某帮忙安排,任某答应帮忙。 民警袁某供述称,一星期后,他接到一自称姓卢男子的电话,说已经和监区长任某说好了,问明天是否可以安排进入监狱,他答应了。 第二天上午9时,卢某和顾某的表哥胡某来到赤山监狱找他。袁某说,他为二人办了手续,到狱政科签了字,将他们带到第三监区的生产区。 见面后,顾某提出到副监区长王某的办公室喝茶。民警袁某便将顾某、卢某带到王某的办公室。顾某、卢某单独在王某办公室里密谈了半个多小时。顾某交代,就是在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顾某和卢某决定“里应外合”,一起贩毒。顾某在监狱内使用手机联系毒品的卖家和买家,卢某在外管理毒资。
电话指挥,领导办公室联系上下线 之后,顾某被调到第四监区服刑。其间,开始从事贩毒活动。顾某用手机“遥控”运毒、贩毒地点,正是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的办公室。齐某不但允许顾某随意出入其办公室并使用手机,甚至还放任他换了自己办公室的锁芯。 齐某供述称,顾某经常到他办公室聊天,还放了一些生活用品、烟等在他办公室。齐某说,民警袁某到他这里替顾某说好话,所以顾某经常到他办公室来,他就没反对。 顾某则交代,齐某一般一个星期才上一天班,他平时经常在齐某的办公室,一般在齐某的办公室或保暖房联系贩毒的事情。 法院认定,顾某使用手机指挥上下线贩卖、运输“麻果”在5000克以上。顾某自己也承认,2013年12月到2014年3月,他在监狱内通过电话指挥卢某等人共贩卖“麻果”130000粒。
分监区长,为其保管银行卡、充话费 曾担任过第三监区分监区长、第五监区生产干事、赤山监狱医院副院长的刘某,是顾某的“后勤委员”。 顾某服刑期间,刘某曾帮顾某保管银行卡,并从卡中取出现金违规带进监狱交给顾某使用,还违反规定帮顾某带菜、烟、衣服等违禁物品,并帮顾某交手机话费。 顾某的“牛”,在狱中有目共睹。多名服刑人员证实,他们都看到过顾某在监狱内喝酒、打手机、使用现金,和刘某、任某这些监狱领导经常一起喝茶。顾某还在监区内拿大量现金向监狱领导行贿。 顾某不但在监狱里逍遥自在,还被评为“改造质量评估年度等次为A等”。2012年9月3日,任某主持监区长办公会议,通过了顾某的减刑申请,并在“同意”栏签字。2013年2月经法院裁定,顾某的刑期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 东窗事发,监狱干警9人玩忽职守等被查 2014年8月22日,顾某、卢某等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运输毒品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移送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监狱干警们也随之被查。2014年8月18日,替顾某保存银行卡的刘某被抓;2014年8月19日,给顾某提供“指挥部”的齐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9月3日,带卢某等人入监的袁某投案;2014年10月18日,任某被刑事拘留。 拔萝卜带出泥,任某还被查出了其他犯罪问题。 法院查明,三监区监区长任某套取单位资金设立小金库,并将其中的23800元据为己有;在办公室收受罪犯易某8800元现金;收受赤山监狱多家食品供货商现金共计1万元。 陆续被查的,还有第四监区副监区长江某,第四监区兼职刑罚执行干事程某,第四监区兼职教育干事段某,第四监区片警舒某,第四监区二分监区片警、监区狱政干事莫某。 法院查明,江某、程某、段某、舒某负有确保片区实现“四无”和“七个不发生”、确保片区监管安全、严格管理罪犯、发现罪犯违反监规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及处理等职责。 监狱中4人严重不负责任,发现服刑罪犯顾某脱离互监组、随意出入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办公室等违反监规的行为不予制止、未上报狱政管理部门,致使顾某脱离有效监管。 莫某严重不负责任,发现罪犯顾某使用违禁品手机、现金不但不制止、不上报狱政管理部门,反而与顾某手机通话、发送短信,致使顾某脱离有效监管。 案件宣判,包括监区长在内的四人获刑罚 记者发现,除任某被判4年半、刘某被判2年外,其他被告人2人被判缓刑,5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记者还注意到,在案9名被告人,除任某、刘某被抓后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外,齐某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莫某在被刑事拘留的第5天被取保候审。 而其他人包括袁某在内,从被查到法院宣判前始终处于被取保候审状态,从未被羁押。 判决书中提及了从轻的理由:任某在受贿罪上有自首情节,且到案后坦白了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减刑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袁某、齐某系自首;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江某、程某、段某、舒某、莫某系自首,且犯罪情节较轻,故免除处罚。 袁某、齐某虽然被判缓刑,但仍认为“量刑太重”。 齐某提出,他玩忽职守的行为与顾某等人贩卖毒品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请求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查后认为,齐某身为监区副监区长,对于服刑人员任何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有义务予以制止和纠正。齐某对顾某配其办公室钥匙,随意出入其办公室,违禁使用手机的行为不但没有制止,反而放任不管,最终导致顾某遥控指挥狱外人员贩卖毒品,齐某的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本报综合《法制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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