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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照片爆料称,陕西省大柳塔镇纪委书记开路虎视察火灾现场,并有民警为其打伞十多分钟。当事书记张志忠回应称,撑伞是因为天气太热,如果照片给他本人带来负面的影响,他将追究责任。 (本报今日A15版) “问题”官员要追究曝光者的责任,笔者感到纳闷的是,曝光者究竟何罪之有? 或许在张志忠看来,曝光者“无事生非”,破坏了他的形象,更重要的可能会惹怒领导,给他一个处分。 若果真是曝光者“误伤”了张志忠,追究责任也在情理之中,但这恐怕并非“误伤”。首先,作为大柳塔镇纪委书记,开路虎显然是超标了,就算是借的,又是向谁借的?两人是否存在某种利益输送呢? 再者,天气太热就让民警为其打伞,那在火灾现场救援的消防官兵们就不热吗?作为官员,不身先士卒、摆“官架子”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负面影响呢?事后有人曝光了才想起来,为时已晚了。 网友曝光的问题还没查清楚,张志忠就急着反咬一口,怎么看都不像是针对问题作出的解释,更像是心虚导致的恼羞成怒。 其实,不管网友发的照片是否存在问题,都是民众对官员的监督行为。面对群众监督,张志忠竟如此“小气”,不容监督中存在一丁点儿问题,这是要把群众监督拒之门外的意思吗? 问题出现,就应该查清问题、解决问题,即便群众监督时存在失真问题,但只要不是恶意中伤,官员也没必要锱铢必较。 既然张志忠要追究曝光者的责任,那我们就不妨等着看当地政府的调查结果吧,看谁会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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