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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在辅导贺贺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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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10岁男孩因家庭变故无家可归 高密10岁男孩贺贺(化名),爸爸10月3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唯一的亲姐姐,因父母离婚造成心理障碍,拒绝照顾年幼的弟弟。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成了小贺贺的临时“爸爸”,并多方协调有关部门,让小贺贺住到了社区敬老院里,解决了小贺贺的吃住问题。可是,敬老院毕竟不是孩子的久留之地,他该往何处去,这个问题成了民警的“心病”。 10岁男孩无人管 9月15日晚6时55分许,高密的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老汉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10月3日,王某被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归案,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王某离了婚,他被拘留后,10岁的儿子贺贺的监护成了问题。王某早年遭亲生父母抛弃,是养父养母将其抚养成人。多年前,养父病故,养母便改嫁他人。 负责此案的马警官没能联系到贺贺的母亲,经多方打听,联系到了贺贺已经结婚生子的姐姐,希望她能收留年幼的弟弟,但姐姐一口回绝。 无奈之下,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担负起了临时照顾贺贺的任务,他们给贺贺买了吃的和用的,还与贺贺聊天谈心,一起做游戏,成为了贺贺的临时“爸爸”。 几经努力,贺贺住进敬老院 民警有民警的工作,不可能全天候照顾10岁的贺贺,毕竟孩子还要上学、生活。考虑到现实问题,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刘棣好及时向领导做了汇报,经多方协调,取得了王某户口所在地政府的支持,答应暂时让贺贺住到辖区的敬老院里。 10月4日,贺贺住进了敬老院。为了让贺贺得到更好的照顾,敬老院安排他与近70岁的王大爷一起住,贺贺有了暂时的“家”。敬老院院长告诉记者,让小贺贺住在敬老院,只是权益之计,敬老院只能提供暂时的救助,例如解决食宿等问题,但贺贺这种情况,不属于救助对象,所以不能在此久住。 随后,民警又找到高密市政府有关部门,希望大家能给小贺贺一个安稳的“家”。可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都说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政府可以为其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但却不能成为小贺贺的“监护人”。如果要长期照顾他,还需要找贺贺的亲戚。 望好心人伸援手 10月9日上午,马警官突然接到敬老院院长打来的电话,说贺贺发起了高烧。他连忙放下手头的工作,买了退烧药,赶到敬老院,给贺贺服下。 考虑到贺贺的实际情况,马警官立即向领导做了汇报。领导特事特办,立即批准为贺贺的爸爸王某办理了变更强制措施的一切手续。当天晚上,王某便被取保候审回家,照顾病中的儿子。 “贺贺的家庭情况很特殊,生活比较困难。如果贺贺的爸爸赔偿不起受害者的损失,取得不了受害者亲属的谅解,下一步王某肯定会被法院判处实刑,并交付监狱执行。这样,贺贺又将再次变得‘无家可归’。虽然我们也努力过,有几个热心群众也有意收养这个可怜的孩子,可他们知道了贺贺的家庭情况后,都先后打消了收养念头。”马警官告诉记者。 尽管这样,交警大队民警仍然在努力,他们不仅与贺贺结成了帮扶对子,持续关心他的生活,保证其健康快乐成长,而且多方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找到一个适合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同时,他们也希望全社会都来帮帮这个特殊的家庭,来帮帮这个可怜的孩子。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黄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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