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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志
“本区严禁饲养携带宠物入内,违者停水停电,本公司只为人民服务,与畜生无缘!”日前,吉林松原一小区物业在居民楼贴出通知,小区居民态度不一。 (10月19日《新文化报》) 一些业主对狗疏于看管,任其随地大小便或到处奔跑危害公共安全,物业出面管理是应尽之责。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国家允许饲养的宠物,业主在完成相关手续后有权饲养。物业没有权力不让业主养宠物,更无权因此对业主停水、停电。 对小区物业来说,要明白角色定位,与其越权发布“禁狗令”,不如在引导业主文明养犬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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