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要闻时讯 |
第03版
佳节又重阳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人民公园 韩旭日摄 |
|

|
|
我市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不少地方亟待加强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生态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我市自2013年11月26日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各项“创森”工作有序开展。经过近两年努力,目前我市森林面积达到54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5.5%。不过,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体系要求,我市“创森”仍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市广开良方,积极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16年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
创国家森林城市 意义重要且深远 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2004年起,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工作,同时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并对当年审定通过的城市命名授牌。截至2014年底,包括我省威海、临沂、淄博、枣庄在内,全国已有75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今年,我省济南、青岛、泰安迎接了国家林业局检查验收。潍坊、烟台、日照、莱芜等市正在创建之中。 国家森林城市是一个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通过创建工作,对于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投资引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具有重要意义。 “创森”标准严格 涵盖面广任务重 记者了解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共由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5部分40个具体指标组成,涵盖面广,标准要求高,任务繁重。 主要量化硬性指标有: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市及县市城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规划建设城市森林公园和生态隔离带;河道、水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 据了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程序比较严格,拟创建的城市首先要提出申请,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后才开始创建工作。通过实施城市森林建设工程,建设城市森林生态体系,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后,国家林业局组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授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时间上的硬性规定:两个“两年以上”,即需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开展创建活动两年以上;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两年以上。 我市“创森”具有 良好的基础条件 “对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我市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也非常有信心。”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潍坊市林业局被人社部、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这些都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坚持以“生态潍坊”建设为目标,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沿海生态组团、生态林场、水系绿化、绿色通道、荒山绿化和村镇绿化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家园,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森林面积达到564万亩,林木覆盖率为35.5%;潍坊中心城区绿化率为40.3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35平方米;城区、郊区已相继建成人民公园、东苑公园、潍坊植物园、白浪绿洲湿地公园、浞河湿地公园、九龙涧森林公园等各类休闲绿地和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10余处。我市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绿化不平衡问题 有待进一步改进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体系要求,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还有很大差距,个别规划工程实施进度慢,区域之间绿化不平衡,国家森林城市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县市区森林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我市还有个别县市区没有达标。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水平不高,各级城市森林公园和生态隔离带建设滞后,城乡接合部绿化断档多,乡村绿化薄弱。 另外,大中型水库等重要水源地防护林建设,以及潍河、弥河、白浪河、虞河等主干河渠两岸绿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文化建设有待加强,科技普及设施和场所等需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科普活动开展尚未经常化,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有待提升,森林公安正规化和林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森林城市的认识还处于初始阶段,了解不深,生态文明观念有待增强,自觉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各级绿化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上需要加大扶持力度。 本报记者 邓永杰 通讯员 刘兴成 刘以龙 相关链接 全民共建 全民共享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需要多部门齐心协力、密切协作。同时,广大市民也要积极参与,共同创建,以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中,广泛宣传、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共享成果,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宣传者、参与者、建设者、保卫者。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