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版:中国新闻·聚焦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讯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标题导航
“女子犬口救童”原来是编的
2015年10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子犬口救童”原来是编的
  李娟仍在重症监护室等待植皮手术。
  养狗场内有些狗没有拴绳子。



其男友承认为筹治疗费撒谎 已收到超过80万元善款

  近日,安徽利辛26岁女子李娟被恶犬咬成重伤的事,持续在网络发酵。李娟的家人多次向媒体表示,9月1日晚李娟在下班回家途中,救了一名被两条大狗追逐的小女孩,自己却横遭不测。她的遭遇引发不少人士的捐助,目前爱心款已超过80万元。然而,随着记者深入调查,事件却发生逆转。李娟是在一家养狗场内被狗咬伤的;这家养狗场的主人,是她的男朋友张宏宇。在江苏南京的医院里,张宏宇承认自己撒了谎,但表示所有善款将用于女友的治疗。

回顾
男子称女友为救女童被狗咬伤
  9月1日晚,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女子李娟被狗咬伤四肢。时隔大约40天之后,自称是其男友的张宏宇向媒体求助,称女友是在下班路上看到两条恶犬在该县政通路上追一名10岁左右的女童,李娟见义勇为才被咬伤,四肢肌肉基本被啃完。
  “两条狼狗去追赶一个小女孩,她骑电瓶车,下去救那个女孩。救下女孩后,两条狼狗就逮着她撕咬。”张宏宇当时描述得绘声绘色。
  张宏宇曾称,为了救李娟,他花了四五十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借款还有高利贷。“但是植皮手术还需要50万元,所以需要社会救助。”“我们只希望这个女童能站出来,至少说一句谢谢吧。”张宏宇此前如是说。
调查
警方称家属报案时未提救女童
  10月20日,安徽省利辛县春店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李娟被咬伤的第二天,她的妹妹便来到派出所报案,“只说她姐姐下班路上被狗咬伤,没有提到救人的事情”。
  在李娟妹妹的描述中,当晚9时左右,姐姐李娟从工作的饭店骑电动车返回位于利辛县城的暂住地,行至新城区的一片拆迁路段时,突然窜出两条大狗向她扑来,将她咬成重伤。民警告诉记者,李娟妹妹曾向警方表示狗的主人不仅已经找到,还陪着李娟一起去了医院。
  在李娟妹妹向警方提供的信息中,躺在地上的李娟被过路的闫庆亮发现,继而拨打了120。在急救车赶到之前,闫庆亮便先行离开。不过,李娟妹妹口中的事发路段位置偏僻,少有人烟,也没监控,她的话难以印证。

女子是在男友养狗场内被咬伤
  当晚的接诊医生则回忆,救护车赶到时,李娟正躺在一家养狗场的水泥地上。“穿过一条黑乎乎的过道,两旁是此起彼伏的狗叫。”在利辛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李娟被发现时躺在一个狗棚旁的地面上,浑身上下都是血。春店派出所的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个养狗场开办于今年3月份,主人正是李娟的男友张宏宇。而在这之前,李娟与张宏宇就住在这个养狗场内。
  事发当天,她为什么突然受到恶犬的攻击呢?张宏宇20日对记者表示,家中养了两条防暴犬,事发当晚,李娟下班时两条狗从笼子里跑了出来,将李娟扑倒在地,等他回到家时,李娟已经倒在血泊之中。
  据了解,养狗场所在的地块之前为一个养猪场。养猪场经营不下去后,由张宏宇接手改为养狗场。而养猪场的老板,正是李娟妹妹口中拨打了120的“闫庆亮”。 

在养狗场内常有没拴绳子的狗
  10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这个位于新城区一片拆迁路段上的养狗场。
  记者看到,整个养狗场设在一片农田的中央,建有四排红砖瓦房,整体约呈正方形,长宽均有数十米。养狗场的四周被挖开,与周围农田相隔离。
  透过铁门缝隙,可以看到里面的狗或坐或躺,其中一些狗甚至没有拴绳子,在院子里四处晃荡,其中有德国牧羊犬、藏獒等。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由于这个养狗场的存在,他们走进这片田地时往往要加倍小心,“就怕哪条狗突然冲出来”。
  曾到此取证的春店派出所民警也表示,院内常有未做任何保护措施的狗四处乱逛,其中不乏大型犬。

目击者承认受对方请托作假证
  10月20日12时许,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该事件唯一一个“目击证人”闫庆亮。在电话里,闫庆亮告诉记者,20日上午,他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时,已经把相关实情向警方进行了坦白。
  闫庆亮介绍,在李娟被狗咬伤后的一个深夜,他接到张宏宇打来的电话,张宏宇在电话中涕泪交流地说,李娟已经没有钱治疗,想请他帮忙。
  “他告诉我如果有记者采访,就说是在政通路上发现的李娟。”“我当时还问他会不会出事,他说不会,我觉得救人要紧,就说那几句话应该也没有啥,谁知道会整出这么大的事情。”闫庆亮说,他现在后悔莫及。
反转
女子拒绝采访称什么都不知道
  李娟“见义勇为”的事迹被报道后,热心人给她的捐款不断涌来。据了解,截至20日,爱心款已超过80万元。但是,随着事件不断发酵,情节也开始“反转”,这让李娟和男友精神压力巨大。20日下午,记者在南京军区总医院见到李娟。
  当得知是媒体前来采访时,张宏宇立即表现出了极大的抗拒,他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沉默了一会儿,他随即转身离开病房。
  病床上的李娟,同样拒绝采访。对于记者所问的,“你男友说的救人的事,你之前知道吗?”女李娟始终保持沉默。
  然而,她的姨妈在病床边忍不住轻声说道:“这件事,我们家娟一开始不知道……”这让李娟情绪越发激动,“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还在发高烧……”

家属曾找媒体“策划”但被拒绝
  20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安徽媒体人“@记者柯南”,他表示,大约一个多月前,自己曾经接到过这家人的求助。
  “一个同行给我打电话,说我‘脑子好’,问我能不能帮这家人策划策划。”他说,后来,张宏宇和女子的一位亲戚联系上他,“他们跟我说的大概是女子为救人被狗咬了。”两人表示,为李娟治病,家里当时已经花了很多钱,经济上实在跟不上。考虑到马上要去南京做植皮手术,至少还需要三四十万元,他们希望通过媒体,呼吁社会人士的救助。并表示,在得到捐款后,会“好好感谢”他。“这么做肯定违背职业道德,我拒绝了。”“@记者柯南”说。

男子承认撒谎称女友并不知情
  在众多证据相互印证下,20日,在江苏南京军区总医院楼下,张宏宇终于向记者说了实话,李娟“见义勇为”的事确属编造。他表示,这样做都是为了女友,所有善款也都会用在女友治疗上。张宏宇称,之所以编造这样一个故事,是因为之前为女友治病已花费了四五十万,其中不少是借的。到10月,由于资金跟不上,李娟已经停药一段时间,于是他开始向各个媒体、爱心组织求助,在向某家媒体投递材料的时候,为引发关注,他加上了救人后被狗咬的情节,“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有想那么多。”他说,事情报道出来后,影响越来越大,只好“将错就错”。而且这件事李娟并不知情,“我是这两天才告诉她的。”但是,10月19日记者到医院采访时,李娟的妈妈当着女儿的面向记者述说她“见义勇为”的故事时,李娟当时没有否认。

◎对话女子男友
收到钱后很愧疚 对不起爱心人士
  记者:为什么想到要编造一个故事?
  张宏宇:我们“死”了这么多天,都没有媒体来采访……
  记者:现在真相大白了,你怎么想?
  张宏宇:收到这些钱后我很愧疚,感觉对不起社会上的爱心人士。
  记者:这些善款该怎么办?
  张宏宇:我想还,但我们做完手术,可能就没有钱了。
  记者:你打算怎么办?
  张宏宇:等李娟的植皮手术做完后,会借助媒体将善款再捐出去。

◎各方看法
爱心人士 对真相感到失望 但不会追回善款
  对于这个结果,现场许多专程来看望李娟、并曾为她组织捐款的爱心人士有些震惊,“当时看到新闻就哭了,没想到是这样。”家住安徽的刘女士20日特地从老家赶来看望李娟。
  尽管对张宏宇的行为感到失望,但她和部分爱心人士还是表示,不会追回善款。“李娟是受害者,她的伤情确实很重。更关键的是,我们把钱要回来,这个女孩怎么办,她怎么治病,怎么继续活下去?”他们指出,只要张宏宇将所有善款用于给女友治疗,他们就不会坚持把善款要回。

律师 行为已涉嫌诈骗 可要求返还善款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磊认为,李娟家人捏造事实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社会人士为李娟捐款,其中包含了对其见义勇为这一特殊行为的肯定,捐助前提已经由此发生了变化。”方磊说,“但事实是,李娟并不存在见义勇为的行为。”
  方磊认为,在张宏宇承认捏造事实的情况下,捐助者可以要求返还善款。

法律专家 欺骗好心人感情 应给予道德谴责
  南京大学刑法学教授孙国祥认为,李娟家人是在自己经济能力不够的情况下捏造了李娟见义勇为的事情,从出发点上来讲,他们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而实施欺诈,而是为了挽救生命。
  孙国祥表示,李娟家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欺骗了社会人士的感情,应该在道德层面上给予谴责。
   本报综合《安徽商报》、《现代快报》等报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