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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不达标,退费咋就这么难
201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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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不达标,退费咋就这么难
  书香苑小区贴出的供暖打压通知。
  供暖后,家中温度不达标让不少市民很无奈。(资料图片)



如何测量室温、厘清各方责任,市民期待公平公正的“裁判”
  交了取暖费,家里的温度却不达标,向供热单位申请退费,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这是不少市民都遇到过的难题。11月2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相关规定不完善以及配套服务机构的欠缺,供暖不达标可退费的规定很难真正落实,一个公平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成为不少市民的期待。
 质疑1
  供暖温度不达标
咋总拿管道说事

  转眼已经进入11月份,离供暖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潍城区西城名都小区的刘先生又犯起愁来,万一今年家里的供暖效果还不好该怎么办?
  刘先生对记者说:“去年交了3000多元取暖费,本来以为可以过个‘暖冬’,没想到从供暖开始家里的温度就不达标。我多次打电话让热企来家中测温,他们也分别于今年1月份和3月份来过,都显示不达标。”刘先生说,供暖结束后,他向热企寻求退费,却被告知温度不达标是因为家中供暖管道堵塞造成,和他们无关,“眼看又到供暖季,不知道今年会是啥情况。”
  去年,经济区宏鼎畅溪园小区贴出的“温度不达标不追究物业责任”的供暖协议曾引起网友热议。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
  然而在现实当中,家里温度不达标,想退费却成为难题。最后热企的说辞往往会落到是因为业主家中供暖设施等硬件条件的阻碍造成的,这让市民感到无奈。
  家住潍城区书香苑小区的吴先生表示,他的房子是阴面的公寓,供暖后家里的温度根本到不了18℃,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是因为房屋背面采光有限以及地暖管道老化的原因造成的,让他“理解”。
  “供暖设施存在问题,不是在供热前期就应该排查检修吗?为什么要一直拖到最后才说是管道原因。”不少小区业主表示不解。除了“管道堵塞”说辞外,楼层太高、背向阳光、室外保温层效果不好等也都成为供暖效果不达标难以给予退款的说辞。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业主家里供暖效果不理想,有很多原因造成,不排除是供暖设施存在问题。但是这些问题业主难以核实,供热单位只要将温度不达标的缘由推到业主自家存在的客观因素上,便可以此为由逃避退款,导致不少业主陷入温度不达标却无法讨回退款的境地。
 质疑2
室内温度检测如何公平公正,让业主信服
  除了让人心存疑虑的说辞,业主家里温度到底该如何检测是否达标也备受关注。虽然《山东省供热条例》中规定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再进行检测。然而该条例对于具体的检测方法,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而根据《潍坊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2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1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暖温度。而且在测温时,测量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现场如实记录测量数据,双方现场对测量记录签字确认。
  可是在实际检测过程中,不少业主却表示很委屈。
  奎文区怡心苑小区的业主刘先生说,去年家里的供暖温度不是很高,供暖效果差,他把家里的情况反馈给了小区物业。物业承诺会去他家里测测温度,可早上去反映的情况,物业磨磨蹭蹭直到中午才去测,温度勉强到18℃,而后就不管了。“不供暖的时候,中午有阳光,屋里的温度也不会特别低,应该对供热单位测量的时间点有所约束才行。”刘先生说,供热单位选取暖和的时间点入户测量,导致测量的温度并无信服力,“我查看相关规定,只说了如何测量,但是对于测量时间点并没有明确规定,让供热单位有了更多的主动权。”
  “根据温度检测来确定是否达标,如何做到公正公平,让业主信服是关键。”书香苑小区的王女士表示。

 质疑3
成熟的第三方机构检测,何时能普及开来
  测温不准确不透明,业主向小区物业追要退费时总是被拒,那是否能有一个第三方检测机构站在业主和供热单位之间公平、公正测量呢?根据我市相关规定,用户如果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对住户提出的要求进行测量。假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是“法定的检测机构”在何处,业主们却是一头雾水。
  “屋里温度不达标,一般都是热企或物业入户检测,我们又不知道该找谁来公平公正检测。”怡心苑小区的刘先生表示,业主自己检测结果不标准,物业测量结果参考度也有限,有没有一个第三方检测机构出面,让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记者从潍坊万维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目前我市还没有专门的第三方供暖温度检测机构,假如住户提出异议,只能向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检测。然而让他们来检测是需要付费的,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温度达标,那检测费用就要由住户来出,反之由供热企业来出。
  热管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近年来我市供热行业发展迅速,确实存在配套服务机构跟不上的现状,目前一些问题只能借助供热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来共同解决,保障业主的利益。

反思
供暖不热退费,何时不再是笔糊涂账
  假如温度不达标,怎样计算退费天数、如何进行退费都是市民关注的问题。《潍坊市供热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而对于采暖期间未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未供热天数全额向热用户退还热费。
  据了解,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具体来说应该是在供热企业或者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测温不合格之日起至供热温度达标之间的累计天数,可在实际情况中,天数难判断。由于不少小区测温的流程本身就不标准,导致供暖退费成了物业和居民双方的口水官司。
  对于供暖退费问题,热企和物业同样有一肚子苦水。供暖效果的好坏,跟房屋建筑的保温效果、小区的供热率是否达标、供暖户的位置、小区里的供暖系统运行状况等息息相关,有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供暖效果打折扣,这并不代表着他们没有好好给居民供暖,退费让他们也很为难。
  居民掏钱交供暖费,就是为了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并非为了供暖不热退费。供热温度不达标,供热单位和业主都纷纷喊委屈。解决供暖不热退费责任不清的问题,让供暖不达标可退费、退多少不再是笔糊涂账,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业主能否保障家内的供暖设施及时排查和检修,供热单位提供的服务本身质量是否过硬,出现分歧纠纷时如何能做到公平公正来让相关的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业主和供热单位双方利益,都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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