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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贷款,大忽悠狂骗200万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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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贷款,大忽悠狂骗200万



我市破获首起微信红包、壹钱包转账诈骗案
  不需要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手机,便可以通过微信红包、壹钱包转账的方式,轻松将受害人银行卡内的钱转走,而受害人毫无察觉。峡山警方近期破获了这起电信诈骗案,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荆某,使用网购的手机号、银行卡等,短短一年多时间,便作案百余起,涉案价值200余万元。据了解,该案是新型的电信诈骗,也是我市破获的首起利用微信红包、壹钱包转账的诈骗案件。目前,荆某已被坊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广告上求贷款
结果被骗7000元

  峡山区的赵先生因生意失意欠了不少外债,今年5月,他想通过银行贷款,但苦于之前有不良记录,贷不出来。就在此时,赵先生在风驰传媒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无担保、无抵押,银行信誉贷款1万元—100万元,利息7厘,代办大额信用卡,前期无任何费用。看后,赵先生立即拨打了广告中的电话,对方是一名男子。
  赵先生提出想贷款,对方让他将身份证拍张照片发过去,先查询一下是否能办。很快,对方回复可以办理并让他办一张农行银行卡。“办完银行卡后,银行客服要回访,怕你不会说,最后办不成贷款,所以你将银行卡绑定我们主任的手机号吧。”男子当时这样告诉赵先生。
  办好银行卡后,男子让赵先生存1万元刷流水,称要想贷款额度大,就要多存点钱。赵先生存了7000元,开始刷流水,直至在取款机上再提不出钱来,才去柜台将钱取出。第二天,赵先生再次将钱存入银行卡并到男子指定的银行刷流水。他还没到达目的地,男子却称自动取款机坏了,赵先生卡里的钱被吞了,要1个小时才能找回来。而当赵先生到取款机查询时,发现卡里的钱已被人取走,那名男子却联系不上了,赵先生知道自己被骗。
  今年9月,赵先生又看到了风驰传媒的报纸,有一则广告内容与他被骗的广告相同,只是换了电话号码。赵先生怀疑是同一人所为,遂报警。
桥下发现嫌疑人
有数十张手机卡

  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赵先生的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
  近年来,警方陆续接到了很多电信诈骗的警情。由于电信诈骗成本低、回报高,诈骗手法简单并且容易传播和仿效,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地毯式发布,波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特别是电信诈骗团伙职业化作案,分工细致,异地、非接触性作案,反侦查能力强,打击难度大。我市公安部门针对案情重点,成立了反信息诈骗中心,打击电信犯罪及预防犯罪行为发生。峡山公安分局也加大侦查力度。
  9月24日,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峡山区岞山街道一带活动,遂展开全面搜查,最终在潍河边一处桥底下发现了一辆吉利轿车。“旁边都是树林,这辆轿车藏在里面,非常可疑。”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韩振军说,当他们对该车进行盘查时,发现一名上身赤裸的男子正拿着手机在后座上打电话,车前座、后座上摆放着砍刀、10部各种类型号的手机、多张他人身份证、17张银行卡以及数十张手机卡、充值卡。
  面对民警的盘查,该男子神色慌张,答非所问。当民警问银行卡、他人身份证的用途时,男子竟两眼一闭,称自己在“忽悠人”。在车内,还有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了数百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后面还坠着几千至上万不等的数字。民警将该男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网上找来广告公司,疯狂传播贷款信息
  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刚开始避而不答,只称自己是在忽悠人骗钱,拒不交代作案手法。民警经过近一天的工作,男子最终承认了利用微信红包等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荆某,今年35岁,高密市大牟家镇人,初中文化,务农。荆某交代,2014年上半年,他曾被人以贷款的方式骗了钱,后来从网上看到诈骗的手法,觉得并不难,就开始预谋自己行骗。为了掩人耳目,荆某从淘宝网上购买了不需要实名制登记的手机卡、手机,又购买了身份证、银行卡等。
  作案设备准备就绪后,荆某便开始寻找“鱼儿”。他从网上搜找广告公司,一共找了日照、泰安、潍坊等地的六七家广告公司,而后让这些广告公司以广告宣传的形式给他散发小广告。每个月只需要400元左右,就能大量传播小广告。经公安机关调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荆某仅在安丘一家广告公司上,就做了30多万条小广告。
  “做完这些铺垫后,荆某在家就可以骗钱了。但为了达到隐蔽的目的,他作案时,经常选择一些距离其住处非常远的隐蔽地点。比如,被抓时的桥底下。”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党委副书记宫中利说,给荆某打来电话想办贷款的人,往往是有银行不良记录或无法满足银行贷款要求,多方贷款无果后,就将希望放在这些网络贷款上。
作案手机号银行卡全是网购,无从查证
  “荆某使用网上买来的手机卡与受害人联系,让他们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等。还假装问一些个人信誉、有无贷款不良记录等问题,目的是为了表现他很专业,让受害人相信他是真的想为他们办理贷款。”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韩振军说,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荆某便告诉受害人要办理贷款必须先有银行流水账。在受害人到银行开户办银行卡时,荆某还会告诉受害人办理银行卡必须预留他所说的电话号码,以防银行回访时露馅,无法办理贷款。而这个手机号也是荆某从网上购买的,是用别人的名字注册的。
  办理好银行卡后,荆某会让受害人存入钱刷流水账,而后索要受害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行卡号等,告诉受害人是为了办理贷款用。而后荆某使用预留给银行的电话号码注册微信号,并绑定受害人办理的银行卡。此时,只需要输入受害人的姓名、卡号,微信就会向预留给银行的手机号发来验证信息,因为这个手机号是荆某的,所以受害人根本不会收到成功绑定银行卡的通知。
  随后,荆某通过微信发红包形式,将受害人银行卡上的钱转给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这个接收红包的微信号也是用荆某网购的手机号注册的。而且,他的这个收钱微信号还绑定着另外一张银行卡,最后经过提现,荆某就轻松把钱取出来。
  荆某作案用的手机号、银行卡等所有工具都是网上买的,归属信息与他本人无关,警方根本无从查证。

  曾因贷款被骗
农民诈骗他人

  “我就是一个农民,也不认识银行的人,根本不可能帮别人办理贷款。”荆某说,他是利用了很多人想办贷款却贷不出来的着急心理,而后想办法骗他们的钱。他觉得诈骗来钱比较快,既然自己曾经被人骗过,就也能骗过别人,遂开始实施犯罪行为。
  经查,荆某利用微信红包,共诈骗10余万元。由于微信红包的上限为200元,数额较大的话就需要转发很多次,荆某需要作案时间,因此他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受害人刷流水的时间。
  荆某在作案时,从不与受害人接触,在骗取了对方的钱财后,立即将手机号停用,而后使用新的手机号及手机。
  “我们在调查时,还从荆某的笔记本上发现‘壹钱包’这一字眼。我们调查发现,壹钱包与微信红包类似,有相同的支付功能,操作方法也差不多,但壹钱包支付没有上限,操作更方便。我们在此提醒市民,网络贷款时一定要谨慎。”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长征说,通过这一线索,警方加大了审查力度,荆某最终交代,自2014年上半年以来,他利用微信红包、壹钱包转账等作案百余起,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据了解,该案是新型的电信诈骗,也是我市破获的首起利用微信红包、壹钱包转账的诈骗案件。11月18日,记者从峡山警方获悉,荆某已被坊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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