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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娘遭罪,儿拔掉呼吸管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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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娘遭罪,儿拔掉呼吸管



男子涉嫌故意杀人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
  10月31日19时许,四川省眉山市杭州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57岁的朱素芳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后送至眉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不幸已是脑死亡的状态。11月2日16时许,朱素芳35岁的儿子郑林(化名)在ICU病房内拔掉了母亲的呼吸管,随后院方拨打110报警。当天,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郑林下达了监视居住决定书。11月23日,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刑警大队了解到,郑林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正在侦办中,郑林仍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

事件经过
儿子无视护士阻止拔管子
  回忆起10月31日母亲遭遇的车祸,郑林记得很清楚,当天晚上19时26分左右,他正在和姐姐合开的美发店里给客人烫头发,邻居突然跑来告诉他“你妈妈被撞了”。
  姐姐郑霞跟着救护车将母亲送到了眉山市人民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为了让母亲得到更全面的治疗,郑家姐弟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将母亲转到了13楼的重症监护室,但由于伤情实在是过于严重,姐弟俩和赶来医院的亲戚一次次被医生护士告知:病人其实已经是脑死亡的状态,要随时做好心理准备。
  郑霞向记者回忆,从10月31日母亲入院到11月2日早上她都没离开过,医生曾明确告诉她母亲的病情:“就是等时间。就算是华佗再世也救不了。”
  ICU病房家属的探视时间每天只有半小时,16时至16时30分。家属也需要穿上特制的隔离服才能进入病房里。2日下午,郑林、郑霞和五姨妈按时进入病房。郑林说,姨妈因为着急想要见到病床上的姐姐,没按要求穿隔离服还和护士发生了一小会儿的争执。
  据郑林回忆,进入病房仅几分钟后,他看到妈妈头部肿胀得很大,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一冲动就做出了令他背上“涉嫌故意杀人”罪名的举动——拔掉了母亲的呼吸管。
  郑林回忆道:“因为医用胶布粘的比较紧,我刚开始没拔动,后来拔出来大概五厘米。护士也上来阻止让我别去碰那个管子,我说我要把我妈的管子拔掉,她太痛苦了我们不治了。我转头时看到,一个医生也用手机在拍我。”

受害者
七口之家全靠美发店养活
  郑林出生于1980年,老家在眉山市思蒙镇石沱村,16岁时跟着姨夫去建筑工地打工,一天可以赚十几元钱。为了学手艺,郑林辗转去了多家理发店,边给人洗头边偷学师傅理发。 
  郑家两姐弟两年前借了五六万在眉山市杭州路上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美发店,郑林负责烫发理发,郑霞负责给客人洗头,郑林的妻子、郑霞的丈夫平时也都在店里面帮忙。两姐弟各有一个儿子,郑林的儿子6岁多,郑霞的儿子4岁多。
  郑家姐弟告诉记者,出事之前,这个美发店养活了全家7口人,店铺一年租金需要2万多元,刨去各种开支,整个店一年可以有两三万元的收入。“虽然不多,也比打工强一点点,我们现在还欠了3万多元的债务。”
  郑林说:“我妈妈是低保户,也是残疾人,她有一条腿不正常特别细,有农村最基本的医疗保险,统一买的,但是医生说像我妈这种车祸,是不能报销的,所有的钱都是自费。”
  “我妈在7个姊妹中排行老三,我爸比妈妈大10岁,在农村的时候,他就很心疼我妈,都不太舍得让她干重活,还跟我们说一定要对妈妈好,随时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后来我爸去世,不管我们在城里生活有多难,也把妈妈带在身边,有我们一口吃的就有她的,有我们穿的也就有她的。”郑林说。

肇事方
聋哑人家庭借钱交医药费
  从朱素芳被撞入院到死亡,肇事者一方一直比较低调。郑家人告诉记者,当时把他母亲撞倒的骑摩托车者,是个21岁的聋哑男子,车上当时还坐了他的女朋友。因为沟通不便,所以一直是该男子的父亲在与郑家人联系。
  11月23日,记者联系上了肇事者的父亲张刚(化名),他在电话里说,儿子张明(化名)的摩托车刚买不久,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所以没有保险公司赔偿。
  张刚说,家里靠养点鱼维持生活,出事之前儿子也才学了理发的手艺,刚在一家店里上班。自己的妻子在一个厂里上班,出事后找到厂里老板预支了5000元工资出来。
  张刚后来也知道郑林拔掉了他母亲的呼吸管,他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无奈:“我儿子把他母亲撞了,我们心里也不好过,很难受,我们也希望当时能够尽力抢救回来。”
  “我们双方的家庭条件都很困难,出事的时候我当时身上2000多元钱先赶紧交到医院,后来我又去借了几千块钱,赶紧又拿去医院交费,前前后后大概交了1万多元。”张刚还告诉记者,郑家人也知道他家的状况,没有来找他家说过赔偿的事情。

公安机关
死因鉴定结果还需要再等待
  11月2日,郑林做出拔管的举动后,院方随即拨打了110报警。郑林、郑霞及姨妈当时被带回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刑警大队了解情况,随后郑家的亲属也陆续赶到公安局,直到第二天凌晨5时多郑家人才返回家中。
  郑林向记者出示了公安机关下达的《监视居住决定书》并表示,这张决定书他一直随身放在包里,不敢放在家里。“我6岁多的儿子已经识字,怕被他看见。”郑林说。
  11月23日,记者在眉山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办公室里找到了当时参与抢救的主治医生王敏,因警方已介入调查,对于朱素芳入院时的情况他已不愿多谈。随后,记者联系到眉山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院方会配合警方的调查,具体情况还需等待警方最终的鉴定结果。
  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分局刑警大队了解到,目前朱素芳的心脏已被送往成都进行专业鉴定,死因鉴定结果还需再等待10来天。眉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郑林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正在侦办中,郑林仍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案情细节暂时不便透露,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安机关会依法办案。

◎专家分析
主动拔管 不同于放弃治疗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中家属的行为是涉嫌故意杀人罪。
  阮齐林分析,抢救是维持生命,主动拔管和放弃治疗有区别,把呼吸管拔掉,显而易见对正在抢救中的人是致命的,也是不想让伤者活下去,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或阻止生命的行为,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下,主观上希望伤者生命提前结束,确实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条件。阮齐林说,刑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如果拔管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是否还构成犯罪?
  阮齐林表示,即便拔管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从法律上讲,郑林的做法也涉嫌故意杀人罪。从理论上说,拔管客观上是足以致命的行为就可以,不要求实际致命。“比如我为了杀一个人,朝对方开了一枪,打没打中并不影响这是杀人行为。”
◎相关案例
深圳“拔管丈夫” 被判处缓刑
  郑林拔掉母亲的呼吸管的做法备受争议,但是这样的事情并非首例。
  2009年2月9日16时许,文裕章妻子胡菁在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家中昏倒,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发了病危通知书。
  7日后,文裕章探望,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护士与医生见状上前制止,文裕章阻止医生救治,并说病人太痛苦了,要放弃治疗。约1小时后,胡菁死亡。
  经法医检验鉴定,死亡原因为死者住院期间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由呼吸机维持呼吸,被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2010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拔管丈夫”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检察院抗诉。广东高院终审裁定,维持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
  不过,在眉山朱素芳死亡一案中,拔掉呼吸管与朱素芳的死亡究竟有无关联,目前尚未得到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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