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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被骗 半夜起来拔萝卜挨打受骂 他们成了“包身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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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现场(视频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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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等外来务工人员轻信“拔萝卜、工资日结300元”的虚假招聘信息,被骗至寿光一处院落,从而被限制自由,每天半夜便起床干活,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并遭到谩骂殴打。在交了1200元钱后,他才得以逃脱并报警。近日,寿光警方经过调查,抓获以禄某为首的8名犯罪嫌疑人,解救2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 报警人 不但不发工资,还经常遭殴打 11月19日上午9时许,寿光市公安局化龙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和不少同伴被一个团伙拘禁起来,还经常被殴打,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民警立即回拨过去,对方手机虽然能打通,但一直无人接听。就在民警感到蹊跷时,报警人来到派出所,向民警介绍了情况。 据报警人吴某介绍,11月中旬的一天,一家中介公司给他介绍工作,工资一天300元,当天结算。于是,他就跟着事主的车来到了寿光市化龙镇辛家村。 当时赶到这处院落时,已经有很多务工人员在这里干活。吴某也被安排到了集体宿舍,当晚吃完晚饭后便被赶回宿舍,门也上了锁。 当时,吴某便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但由于无法出去,只能干着急。通过了解,他得知,其他务工人员都是外地的,也是以工资日结300元的方式被拉到这里,但此处不但不发工资,他们还经常会遭受殴打。 吴某称,他来到这里后,夜里2时30分许便被叫醒,随后与其他人步行到一处萝卜地里拔萝卜,一直到下午6时30分左右才收工。除了中午吃饭时间,务工人员几乎都在干活,没有人身自由,只要犟嘴就会挨揍,干活干得不好也要挨打。 “哪都不让去,非常凶恶。”吴某说,在威逼之下,他给了当事人1200元钱,这才得以逃脱。
嫌疑人 通过谩骂、殴打逼迫受害者劳作 了解到情况后,化龙派出所联合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赶赴现场。由于吴某是外地人,对工友被困位置不甚了解,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兵分多路寻找被困地点。 在一处偏僻的巷子内,警方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鲁KQJ1**的别克轿车,经吴某确认,该车便是嫌疑人使用的车辆。民警立即上前,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随后,当民警进入院内时,有10多名务工人员从屋里冲出来,由于当时现场混乱,无法确定嫌疑人及受害者,为此民警只能先将现场局势控制住。经务工人员的描述和指认,从现场抓获以禄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8人。 据受害人介绍,晚上吃完饭,嫌疑人便将他们关到屋内,并将门上锁。曾经有一名务工人员小徐想回家,却被逼着拿钱,由于小徐拿不出钱,反而被狠揍一顿。 经过调查突审,民警发现该团伙是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方式,把务工人员骗到此处,而后非法囚禁,通过谩骂、殴打等手段逼迫务工人员劳作。 目前,禄某等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本报记者 张少华 ◎新闻链接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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