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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公布八大典型案例 11月25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涉嫌构成犯罪及通过运用失信名单执结的八大典型案例。其中潍坊的一家医院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上了“老赖”黑名单,后迫于贷款受限和声誉损害,才履行义务。 19名被执行人 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从2014年11月初,最高法院部署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高新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了13个案件的19名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中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案/16人,涉嫌非法处置、扣押、冻结财产罪3案/3人。 记者了解到,在专项行动中,高新区人民法院明确了打击重点:一类是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行为,对此类相关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一类是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惩戒其妨害执行行为的,对此类相关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行为人逃匿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专项行动期间,高新法院充分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被执行人存款情况快速查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今年下半年以来,该院多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逢周二、周四清晨专门查找为规避执行、故意隐匿的被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拘留16人次。 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中心建立社会曝光平台,与金融机构、工商、房地产、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金融贷款、政府扶持、市场准入、招投标、出境、高消费等方面进行限制,挤压失信者的生存空间,迫使“老赖”现身。目前,该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31个,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31个,自然人100个。 不履行还债义务 还转移被查设备 宿某与刘某、潍坊某家具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潍坊某机械制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高新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宿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潍坊某家具制造公司、潍坊某机械制造公司对这笔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刘某、潍坊某家具制造公司、潍坊某机械制造公司履行义务,但刘某等一直没有实际履行。 高新法院于2014年8月19日依法查封了潍坊某家具制造公司的厂房和设备,不久后刘某转移部分被查封设备。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擅自转移被查封的设备,已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且情节严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刘某立案侦查。迫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刘某将已转移的部分设备运回后,于2015年8月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表示将配合法院的执行活动。
被抓后主动交代 查封设备藏匿地 张某与潍坊某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楚某(系该数控设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高新法院于2015年1月14日依法查封潍坊某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一宗。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潍坊某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偿还张某借款本金220万元及利息,楚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潍坊某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楚某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张某于2015年6月10日申请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新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相应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未经许可将法院依法查封的机器设备全部转移。法院研究认为,被执行人未经许可转移被查封物品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且情节严重,于2015年7月9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2015年9月初将楚某抓获。迫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楚某主动交代了被查封机器设备的藏匿地点并表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拒不支付房租 裸奔骂办案人 李某与吉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高新法院于2013年10月31日作出判决:吉某于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退还李某租赁房,并自2013年8月起按年租金8万元向李某支付租金至判决确定的退还房屋之日。吉某上诉后,潍坊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因吉某未履行判决义务,高新法院依李某申请于2014年3月18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吉某态度恶劣,拒绝签收任何法律文书且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并多次向办案人员表达极端思想,在法院门口裸奔并辱骂办案人员。高新法院对吉某依法进行司法拘留,并于2015年7月27日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其刑事拘留。其妻李某某迫于压力,主动退还租赁房、交足房租。吉某因涉嫌构成拒执犯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法院拍卖期间 转移被查封物 张某与某机械配套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高新法院调解,由被执行人某机械配套公司支付张某37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张某向高新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评估拍卖查封的被执行人位于保税区汶泉街道某村的车间、厂房等房产约2240平方米(不含土地使用权)及履带式抛丸清理机、管件喷塑生产线、模具等设备一宗。 在法院拍卖期间,案外人孙某将其中的75套模具转移。高新法院研究认为,孙某擅自转移被查封设备,已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且情节严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孙某拘留,现该案在进一步查办中。 医院上失信名单 怕损害名誉还钱 刁某、祁某与潍坊市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高新法院于2014年4月4日作出判决:潍坊市某医院赔偿刁某、祁某共计566518.5元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该医院未履行判决义务,高新法院经刁某、祁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医院仍以各种理由推迟履行义务。该医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高新法院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发布。该医院迫于贷款受限和声誉损害,于2014年11月主动履行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本该还人五万元 还五千元后藏匿 张峰某与李某、张廷某、张宏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高新法院调解,双方于2013年2月26日达成协议:李某于2013年8月26日前偿还张峰某10万元,张廷某、张宏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张峰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经传唤未到庭。 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偿还5万元借款。但被执行人在偿还5000元后不再履行义务且均隐藏不见。高新法院依法将李某、张廷某、张宏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张宏某做生意需贷款,其联保内的贷款户均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最后不得不主动履行义务,该案执结。 哭穷不给工程款 上了失信黑名单 赵某与某建筑安装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高新法院判决某建筑安装公司支付赵某工程款4284元及利息。该公司一直不履行判决义务。承办法官几次到该公司协调,该公司均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经查,未发现该公司财产。后法官依职权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久,该公司到规划局办业务时,被告知因其被列入失信名单,需到法院履行相应义务、由法院将其从失信名单除名后才能办理。鉴于此,该公司迅速到法院支付了所欠工程款等费用,自动履行了全部义务。
拖欠他人工资 上“老赖”才还 陈某等5人与某医疗器械公司劳动争议案,高新区仲裁委裁决被执行人某医疗器械公司支付陈某等工资。立案执行后,该公司多次到高新法院协调,称将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但与陈某等约定3个月后才能支付。 3个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法官将这一情况告知被执行人,如仍不支付陈某等工资,就将其纳入失信名单。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列入失信名单会在信誉、贷款等多方面受到不良影响,该公司很快履行相应义务。 本报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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