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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车祸伤势严重,救命钱雪中送炭
201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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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车祸伤势严重,救命钱雪中送炭



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去年实施以来垫付2100余万元,1167人得到及时救助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11月28日至12月1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自去年4月14日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来,全市已累计垫付救助基金2100余万元,让1167名受害人得到了及时救助。
案例
1
城区首例
抢救费六万多元 基金垫付五万多
  2014年6月8日上午,市民任先生开车沿宝通街由西向东行驶。在潍州路路口东200米处,轿车突然爆胎,任先生和坐在车上的刘先生只好下车更换轮胎。
  就在换胎的时候,一辆中型货车从西面行驶过来,撞到了任先生和刘先生。事发后,两人被送到潍坊市中医院紧急抢救。经过医生检查,任先生伤势比较严重,出现了创伤性休克,左下肢皮肤、右膝盖、双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由于事发紧急,两人和肇事司机都没有带多少钱,市中医院先对病人进行了抢救。“当时抢救任先生的费用是67859元。”医院医疗部工作人员魏鹏告诉记者,任先生是在72小时内抢救过来的,医院垫付了抢救费,同时向救助办提出了申请。
  “因为这是我们医院第一例申请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伤者,按照程序,准备了很多材料。”魏鹏告诉记者,递交上材料后,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救助办)奎文网点进行了审核,其中15893元不符合《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最终决定垫付抢救费51966元。
  奎文网点的工作人员说,自《办法》实施后,这是我市城区首例获得救助的伤者。
  对此,任先生表示,多亏了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省去了很多麻烦。由于抢救及时,他很快恢复了健康。
案例
2
达到上限
车祸致多处骨折 获得十万元垫付
  2015年2月2日18时50分许,王先生骑摩托车在诸城市方崮路臧家庄子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对行的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对方车辆逃逸,王先生受伤被送往诸城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抢救治疗。
  经过检查,王先生身体多处骨折,受伤非常严重,抢救费高达十余万元。救助办诸城网点在了解到情况后,积极与医院协调配合共同抢救伤者,共垫付王先生抢救费用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52岁的王先生务农为生,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庄稼地里不忙时他就到小厂子里打工,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事故发生时,他正骑着摩托车准备上班。
  家人表示,如果不是救助办及时垫付,他们也不可能借到这么多钱。记者了解到,该起事故垫付的10万元也达到了规定的上限。
获救者
多亏救助办垫付才保命
  救助办坊子网点主任王堃介绍,2015年6月份,坊子区潍胶路与潍州路交叉口南侧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自卸货车驾驶员林先生受伤严重,而半挂车驾驶员未报警、未保护现场、未抢救伤员,驾车逃逸。
  “好心群众发现后报了警,因为林先生腿部被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救援才被成功救出,然后被送往医院。”王堃说。
  经医生检查,林先生右下肢创伤面较大,需要截肢。“林先生的情况符合申请救助基金的条件,我们将相关事宜告知了家属。”王堃说,经医院申请并向救助办递交相关材料,很快救助基金就获批了,林先生得到及时的治疗。
  11月29日,王堃来到位于潍城区东风西街与月河路交叉口附近一处老小区内林先生的家,了解其目前的情况。记者看到,林先生右腿下肢已被截肢,走路只能靠双拐。
  今年29岁的林先生老家济宁,10年前经朋友介绍来到潍坊打工,后来在潍坊结婚生子。2009年,林先生东借西凑了3万元作为首付,贷款买了这个50平方米的房子。“生活压力大,在厂里上班挣的钱无法满足日常支出。”林先生对记者说,于是他另寻门路,考了驾驶证,从2012年开始就给别人开货车送货。
  “这几年挣的钱基本够花,但没有攒下,父母又是农村的,事故发生以后,也没借到多少钱。就在全家人一筹莫展之际,救助办及时垫付了27000多元的费用。”林先生说,真的是太感激了。
  记者采访得知,自从《办法》实施后,我市已经有1167人申请了抢救费并从中受益。多名获救者纷纷表示,救助基金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保住了性命。
  获得过救助的昌乐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春天他开车外出时,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腿部多处受伤,昏迷了过去。“我被送到医院后,经过28个小时才抢救过来,当时家人没在医院,而对方司机没有能力垫付3万元的抢救费。”李先生说,幸亏当时救助办给垫付了。
医院
准备好材料向救助办申请
  12月1日,记者在潍坊市中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内,看到医生正在给因交通事故受伤的马女士进行检查。记者了解到,因马女士符合申请条件,目前救助办垫付了4万多元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我市自出台《办法》后,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市人民医院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多家医院均为几十名交通事故伤者申请了抢救费。
  魏鹏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他们已经为40多名交通事故伤者申请过救助费。“作为医院,我们以抢救生命为先。有了救助基金,犹如给交通事故伤者上了一道保险。”魏鹏说,在为伤者申请救助时,医院需要准备好伤者的抢救记录、长期或者临时医嘱、72小时内检查单和化验单、手术记录、申请表、费用清单等,然后由救助办进行审核,来决定具体垫付多少抢救费。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伤者经过抢救后,还需要后期治疗。”魏鹏说,后期的治疗费用则由伤者承担。
市民
不少人对救助基金不了解
  12月1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名司机,发现仍有不少人对救助基金不了解,不知道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申请。
  “平常开出租车,身上一般不会带很多钱。如果遇到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的话,很难当场拿出几万元钱。”开出租车的马师傅对记者说,有了救助基金,可以先让伤者治疗,等理清交通事故责任后,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避免双方出现矛盾。
  “我听说过这个救助基金,但该如何使用?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最高能申请多少钱?我还不是很清楚。”常年开车上班的市民刘先生说,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如果意外发生交通事故而严重受伤,救助基金确实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种情形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华选表示,目前,只要符合三种情况,按属地原则,由事故发生地所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三种情况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据了解,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造成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是指丧葬所必需的遗体运送、停放、冷藏、火化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确定。
  基金主要来源包括:按照保险公司交强险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额确定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追偿的资金:社会捐款等。刘华选表示,目前主要的来源还是按照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救助基金是‘救急’基金,而非‘救济’基金。”救助办民警强调,救助基金的追偿收入是基金可持续运行的重要前提,是救助更多交通事故受害人、帮助更多家庭重拾希望的根本保障,救助办有权利也有义务向赔偿义务人依法追偿。
  虽然救命钱暂时由救助基金垫付,但并不是说赔偿义务人就此逃脱责任了。事后,还要对赔偿义务人进行追偿。刘华选说,今年8月份,救助办通过政府采购,与中标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救助基金追偿协议,采取委托第三方追偿方式。
有关部门
垫付费用有时间和额度限制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救助制度的缺失,交通事故诱发了诸多社会矛盾。有的事故责任人因无赔偿能力肇事后逃逸,影响了受害人的及时救助;有的受害人为了筹集医疗费用,四处举债,导致家庭经济拮据。
  为确保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我市建立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并在全市设立16个救助网点。
  刘华选表示,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潍坊市政府2014年25件民生实事之一,在这一方面,潍坊市已经走在了全省前列。
  刘华选告诉记者,自去年4月14日实施救助以来,全市已累计垫付救助基金2100余万元,让1167名受害人得到了及时救助。
  据了解,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研发的救助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已于去年10月1日启动运行。今年2月份,救助办与救助基金专户开户银行进行了沟通和对接,对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的优点和风险性进行了综合评估。从3月份开始,救助基金垫付全部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方式,救助基金业务整个流程全部实现网上运行,这在全省也是第一家。通过精细化管理,对去年纸质垫付案件集中录入系统,制定电子档案规范管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刘华选表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拨付。抢救费用的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记者手记
垫付救命钱 对生命负责
  在过去,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由于各种原因,交不上抢救费和医疗费,而耽误治疗。对于一些困难家庭来说,数万元的抢救费确实不是个小数目,短时间内难以凑齐,增加了家庭负担。
  我国很多地方都实施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我市,一年半的时间里,垫付救助金2100余万元,1167名受害人申请到了救命钱,每一分钱都发挥了救命的作用,足以看出该项举措的好处。
  《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交通事故中的伤者不用再为拿不出救命钱而着急,这对生命而言,无疑是上了一道保险,它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救急内涵,也是对生命的负责。
  A4—A5版 文/图 本报记者 陈怀禹 邓永杰 (署名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以下三种情形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特别说明: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拨付。
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申请垫付流程图
  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提供垫付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
  网点对垫付申请及相关材料证明初审合格后报救助办
  救助办3日内核定抢救费用并经领导审批后出具审核结果通知书
  救助办2日内核定丧葬费用并经领导审批后出具审核结果通知书
  如对救助数额有异议,可在收到审核结果通知书2日内申请专家委员会复核
  将核定的救助费用转入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
  追偿垫付款或核销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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