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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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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跨省擒凶辗转2500余公里,终将嫌疑人张某抓获
2014年12月21日晚,山东省昌乐县某村的张某,驾驶一辆货车沿安丘城区兴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商场路路口时,把一名由东向西的行人撞倒致重伤后逃逸。,由于其驾驶证被吊销,害怕承担责任,便跑到吉林省躲了起来。安丘警方历时近一年,经过不懈努力,辗转2500余公里,于2015年11月22日晚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从吉林省蛟河市押解回安丘。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发生 撞人致重伤后逃逸 2014年12月21日晚9时20分许,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兴安路与商场路交叉口有一辆货车将人撞伤后逃逸。 接警后,事故科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经现场勘查,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民警走访目击证人和联系报警者得知,一辆货车将一名行人撞伤后快速逃离现场,由于事发突然,并且当天下雨视线不好,目击群众都没有看清车牌号码,被撞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办案民警又立即赶往医院查看伤者伤情得知,因被撞者颅骨骨折,被转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进行抢救,一直昏迷不醒。 深入排查 货车易主,新主人不见踪影 由于案情重大,事发当晚,安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决定兵分三路,一路负责查找案发周边的监控,一路负责联系法医给伤者做伤情鉴定,另一路负责调查走访查找有价值的线索。 专案组一组民警通过连夜查看事发周边几个路口的监控,先后排查车辆500余辆,终于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一辆吉林牌照的白色货车有重大嫌疑,与三组民警调查走访的线索相吻合。同时,从专案组二组传来消息,被撞者颅脑损伤构成重伤。专案组决定,以车找人的思路,迅速查找车主。按照登记的车主信息,办案民警联系了车主,车主称该车已经卖给昌乐县某村的张某,民警多次到张某家,未见张某的踪影,电话联系张某,张某答应到交警大队事故科配合办案,但后来手机就打不通了。由此可推断张某有很大嫌疑。为尽快破案,民警在张某所在的村庄张贴了悬赏通告。后来,民警接到一名举报者的电话称,张某的车好像在某汽车修理厂里见过。 事不宜迟,办案民警迅速赶到某汽车修理厂。经汽修厂有关人员辨认,确定事发现场路口监控中驾驶吉林省牌照的白色货车驾驶员与送货车去修理厂的为同一个人——张某。确定张某为犯罪嫌疑人后,安丘市公安局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全国追逃。同时,办案民警先后多次到张某可能藏身的地点抓捕未果。 柳暗花明 网上逃犯酒后驾车现原形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今年11月19日吉林省蛟河市交警大队的一个电话让办案民警眼前一亮。原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蛟河市因酒后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经核实竟是网上逃犯,且张某也承认在安丘市发生过交通事故。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与吉林警方进行电话沟通,确认酒驾当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张某随后,立即向交警大队领导作了汇报。交警大队领导决定派3名民警迅速赶往吉林省蛟河市将张某押解回安丘。到达蛟河市与当地警方接头后,就地连夜突审,张某对“2014.12.21”交通肇事一案供认不讳。为防止张某在半路上逃脱,民警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告之被撞者现已治愈出院,要积极赔偿经济损失,争取受害方谅解,不要有太大的思想负担。11月22日晚10时许,办案民警顺利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押解回安丘,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水落石出 嫌疑人因无证驾驶逃之夭夭 经审讯,据犯罪嫌疑人张某(男,现年35岁,昌乐县某村人)交待,事发当晚其驾驶吉B83××8白色货车到安丘市兴安路佳乐家路口南的银行存完钱,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当时下着雨且车灯不是很亮,没有看到车前面有人,当向北要经过佳乐家北面路口时,感觉好像碰到了东西,回头一看,也没有看见人或者车,他就走了。大约过了一周的时间,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给他打电话,说他的车可能出事了,他就到了佳乐家附近打听,听说有个人当时撞得很厉害,由于害怕就跑到吉林省去了。今年11月16日下午,他因酒后驾驶被吉林当地的交警查获。 另据张某供述,他的车辆投了全险,当时之所以不敢到公安机关投案,是因为其曾于2001年因交通肇事罪被昌乐县人民法院判处了缓刑,驾驶证被吊销了,属于无证驾驶。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安丘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文/图 本报通讯员 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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