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A4版《截断的管道,住户偷偷接起来》一文,“阳光又一城1号楼1单元11楼的公共楼道内”,应为“阳光又一城1号楼3单元的公共楼道内”。 本报差错及虚假新闻举报信箱wfwbxw@163.com。欢迎广大读者对本报进行监督。 本报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