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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家住奎文区樱园小区的齐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潍城区北京宫馆的售楼处交了3000元定金,当时销售人员说能退,但她去退定金时被销售人员拒绝。售楼处表示,他们当时并没说过能退定金,想退的话只能向领导申请。
市民 想退定金被拒 齐女士表示,11月22日,她在北京宫馆售楼处看房子,起初是销售人员冯先生接待的她,冯先生当时说,可以先交上定金,以免这个房子被别人买走。随后,冯先生去接待别的客户,另一名销售人员小周帮忙接待齐女士。齐女士想先回家跟父母商量一下再决定买不买。不过,齐女士表示,当时小周答应她,如果父母不喜欢,可以退回定金。得知能退定金后,齐女士便放心了,先交了3000元的定金。 11月24日,齐女士带着父母来看房子,结果父母都不喜欢,她只好要求售楼处退回定金,但却被拒绝了。 售楼处 得向领导申请 记者联系了该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小周。“我根本就没有这样说,像这样的定金我们从来都没有退过。齐女士要求退定金,我们只能跟领导申请,能不能退回来我也不知道。我们领导去大连了,只能等领导回来。”小周说。 销售人员冯先生说:“我也没注意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一般情况下诚意金可退,定金不能退。现在只能申请退定金试试,不过得等我们领导回来。” 山东致允律师事务所的高明律师表示,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定金可以不退。不过,现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并不是齐女士一方的违约造成的,齐女士可以要求退回定金。“齐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售楼处承诺可退定金,对方也没有证据证明齐女士违约,在合同未形成的情况下,可要求退回定金。”高律师对记者说。 本报记者 常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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