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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16日,记者从市淘汰黄标车专项办公室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限行黄标车,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将停止发放。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名下尚有未淘汰黄标车的车主请抓紧办理淘汰手续。 市淘汰黄标车专项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昌臻告诉记者,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黄标车或者“黄改绿”的,财政部门将发放相应财政补贴。2016年以后淘汰的黄标车将不再发放财政补贴,名下尚有未淘汰黄标车的车主抓紧办理淘汰手续。 李昌臻说,对车况较好、残值较高的国Ⅱ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绿标车水平,由环保部门发放“黄改绿”环检标志。已经进行“黄改绿”的车辆,国家不再按照黄标车进行限行和淘汰,但从2015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对黄标车进行“黄改绿”改造,“黄改绿”工作将全面停止。 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城乡道路将全面限行黄标车,对违法上路行驶的黄标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罚款200元计3分的行政处罚。 李昌臻也提醒广大车主,2016年1月1日起,市环保部门将不再对黄标车进行环保检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不得再上路行驶。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共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辆)253690辆,其中淘汰黄标车125264辆,实现“黄改绿”4769辆,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6亿元,淘汰总量和财政补贴总量均居全省前列。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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