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要闻时讯 |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夜行撞土堆,药费谁赔 |
事发凤凰街文化南路路口,现场无警示 |
|
1月3日,家住奎文经济开发区南家社区的杨女士反映,前几天她下班回家,骑电动车行经凤凰街与文化南路交叉口时,发现路面上有一排土堆,她刹车不及冲了上去,导致脸部和大拇指受伤,治疗已花去3000多元,至今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索赔。
土堆挡在道路上 3日,记者见到了杨女士,她的脸部仍有些浮肿,淤青清晰可见,右手大拇指由于肿胀比左手要粗不少。由于受伤较重,右手大拇指至今不能活动。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坊子区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工作,几天前的一个傍晚,她下班后骑电动车沿着凤凰街由东向西行驶,那时候天已经黑了,加之迎面驶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她看不清前方路况,等行至文化南路与凤凰街交叉口时,突然发现路面上有一排土堆,刹车已经来不及。她骑着电动车直接冲上了土堆,随后摔倒在地。土堆上有不少石头,她摔倒时左脸恰好磕在了石头上,左眼底被磕破。 “我爬起来的时候,发现右手的大拇指已经肿了,头部阵阵剧痛。”杨女士说,随后她给丈夫打了电话,丈夫将她送到医院拍了片并进行了包扎。 现场无警示标志 随后,记者赶到凤凰街与文化南路路口看到,土堆已经挪到路牙石上方,但附近的路面能够看出挖破施工的痕迹。在该路口西南方向挖出了一个深两米多的坑,旁边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非常危险。 “挖的这些地方都是用来铺设天然气管道的,那堆土应该是铺设管道时挖出来的,但是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确实非常危险。”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 “如果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我治疗已经花了3000多元,后续治疗还不知道要花多少。”杨女士无奈地说。 杨女士的女儿认为,母亲是被土堆伤到的,施工单位应该前去看看母亲。同时,她希望施工单位能尽快设置警示标志,以免其他人受伤。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如果设置障碍影响通行,应设置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排除障碍,否则应对造成的意外承担相应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郑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