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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高密市某浆纱厂司机孙某某伙同黄某某等3人将与他一起送货的张某绑架并抢走财物。因事情败露,几人竟用胶带将张某闷死。为了洗脱嫌疑,孙某某让同伙将自己绑到杨树上,对民警谎称自己也被绑架了。案发后,警方经过调查,将孙某某等人抓获并判刑,唯独黄某某在逃。2015年1月,化名王某某的黄某某被抓获。经过审理,近日,黄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送货时钱货被抢 2004年9月22日晚,市民张某某在奎文区广文街道某村口发现一辆蓝色无牌货车停在路边,车玻璃已经破碎,车上没有人,后斗也无货物。出于好奇,张某某看了看驾驶室,发现里面有不少血迹,遂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调查得知,货车是高密市某浆纱厂所有。9月18日,该浆纱厂厂长李某某安排部门负责人张某与司机孙某某先到胶州送货,再从高密拉三吨棉纱回来。当晚,为了确认货是否送到,李某某给张某和孙某某打电话,发现打不通,他又给胶州的厂家打电话,得知两人当晚领取了8000余元现金并早已返回。 9月19日一早,警方接到报警,市民肖某路过高密市大牟家镇永丰屯村附近的公路时,听见有人喊“救命”,过去发现有一名男青年被绑在路边的一棵杨树上,他说自己叫孙某某,被人抢了车并被绑在树上。警方询问孙某某得知,当晚,他与张某在返回高密途中,被3名蒙面青年劫持,当场抢走万元现金及货车上价值5万余元货物,后将其绑到杨树上,劫匪劫持张某驾车离开。 货车上有血,张某被劫持到哪去了?警方迅速围绕案发地展开走访,但并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内鬼”协助抢劫 就在此案陷入僵局时,2004年10月1日下午2时许,市民王某某在昌邑石埠经济发展区某村引黄济青工程岸边的护林内发现了张某的尸体,上身用白色胶带绑在杨树上。 经过勘查,此处为案发第二现场。被发现时,张某尸体已高度腐烂,左股后下部外侧有一创口,符合锐器形成,非致命伤。其眼部、口部均用胶带缠绕,左股部用胶带缠绕,其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高密警方经过调查,将段某某等两人抓获,而两人所交代的情况却让民警感到震惊,因为与死者张某一同送货,而后被绑在杨树上的孙某某竟是本案的第四名犯罪嫌疑人。 据段某某交代,9月18日中午,孙某某联系了他和黄某某、冯某某。4人见面后,孙某某称,其领导张某携带了8000多元钱,下午还要装三吨棉纱,想将张某的钱和棉纱抢了,他负责做内应。抢劫成功后,由黄某某和冯某某负责控制张某,段某某则假装控制孙某某。 之后,段某某等3人买了匕首、胶带、头套等,于9月18日傍晚赶到事先商量好的地方。看到孙某某驾车到来后,3人驾驶摩托车追赶,孙某某故意将车停下,段某某佯装将孙某某拽到玉米地里,黄某某、冯某某则将张某的眼睛用胶带蒙住,孙某某又返回车内继续驾驶。 4名嫌疑人均判刑 因张某在车上强烈反抗,段某某用匕首捅了他一刀。随后,4人将张某劫持到昌邑石埠经济发展区某村的一片杨树林内,正当几人摘下头套准备离开时,段某某听到树林内有声音,回去查看发现张某已将绳子弄开,并看到了他们。孙某某等人便用胶带将张某口鼻缠住,将其闷死。随后,孙某某等人携带8000多元现金,开车载着棉纱联系到事先找好的买主,卖得2.5万元钱,4人将钱平分。为摆脱自己的嫌疑,孙某某又让黄某某等人将自己绑到杨树上。 经审查得知,段某某等人不仅参与了抢劫杀人,还交叉结伙窜至高密市某纺织厂,采取爬墙入院等手段,盗窃棉纱、棉布,共计人民币21600元。黄某某伙同段某某等人窜至胶州市某印刷厂内,盗窃现金200元。预谋诈骗高密市某知名企业棉麻站内的棉纱,后持伪造的98112元的提货单两张,到该公司棉麻站提货时,因被仓库保管员发觉诈骗未遂。 案发后,孙某某等人被抓获并分别被判刑,黄某某在逃。2015年1月份,化名王某某潜逃的黄某某终被警方抓捕归案。近日,黄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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